季青臨沉聲道:“應該是嫉妒。”
陳瑜看看他,又看看宋亦安,一雙狗狗眼迫切地看著宋亦安,希望王爺讓季大人趕緊閉嘴,他想聽王爺說。
宋亦安被他的眼神逗笑了,解釋道:“第二個死者張明,是第三個死者蓮玉的恩客,也是蓮玉拜師的機緣。
蓮玉天賦驚人,拜師之後,很快就有了小清韻的稱號,甚至有許多人得不到清韻,便拿她來做替身把玩。
替身,可不只是長得像就行的,蓮玉也不是什麼都不懂的人,她是個角兒,模仿人演戲,她比誰都熟練。
我之前一直在想,清韻是碧水樓的頭牌,進出都有人盯著,怎麼會悄無聲息就死在了外面。
直到剛剛我聽趙老闆說,蓮玉吃不得花生,吃了便會出疹子,又想起來清韻正好相反,她非常喜歡花生,見了花生酥便忍不住想吃兩口。
我便讓陳瑜去問了清韻的貼身丫鬟,果然,清韻十分喜歡吃花生,而碧水樓的大廚極其擅長花生酥,因而清韻是日日都要吃上兩塊的。
可案發前的那晚,清韻卻沒有碰過花生酥,從臺上唱完戲下來之後,沒卸妝便回小樓去休息,還讓丫鬟們別去打擾她,叫她們第二天快中午再來小樓叫她接待客人。
之前我詢問口供的時候,丫鬟們都說清韻是凌晨三時休息,到了第二天我們去找她,是快早晨九時左右,短短六個小時,根本不夠做這麼多事。
但,如果那天上臺的人,根本就不是清韻,而是替代了她的蓮玉呢?
從她晚上八時左右上妝,一直唱到凌晨三時,中間整整多了七個小時。
七個小時的時間,再加上第二天上午的六個小時,一共十三個小時,完全足夠凌虐羞辱,再慢慢佈置兇案現場了。”
宋亦安拿筷子一點桌子中央那盤花生酥:“這個雖然算不上鐵證,但,也足夠我們看清楚事情的脈絡了。
宋泠誘騙了清韻,讓蓮玉做了清韻的替身在碧水樓唱戲,給他爭取到了作案時間。
證據,就是清韻喉嚨裡找出來的、密牢裡才有的水藻。
清韻別虐殺至死之後,宋泠便將滿身鱗片的清韻送回了碧水樓,然後佈置好了現場。
蓮玉和張明都是宋泠的幫兇,這兩個人,一個有權有勢,是碧水樓的常客,一個熟悉清韻的一切喜好特徵,裝扮起來好無破綻。
如此,他們便完成了常人看起來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案子,彷彿只在短短時間內就做了那麼多事,讓人以為只有妖怪才能做到。”
還是陳瑜忍不住發問:“可為什麼啊!殺人之後,難道不應該藏好屍體,毀屍滅跡嗎?”
宋亦安輕輕一嘆:“是因為嫉妒吧。”
她搖了搖頭:“外人只道誠親王府的世子是年輕一輩的楷模,領袖,聰穎無雙,但說起宋泠,卻不無搖頭說一句紈絝子弟,辱沒門楣。
他若當真是個蠢貨也就罷了,可他偏偏不是,他能小小年紀就把癖好做成賺錢的生意,甚至成了禁藥販子,還沒被任何人察覺,可見他的心機手段。
這樣的一個人,日日看著兄長光芒萬丈,而他卻被處處壓一頭,甚至不能光明正大地展現半點兒才華,會不嫉妒嗎?”
嫉妒,是最可怕的罪。
所以,宋泠不但要毀了兄長愛而不得之人,還要讓兄長看到所愛之人的慘狀,狠狠擊潰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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