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在地上沉睡的食屍鬼和它收藏的屍體,感覺它們的區別並不大,至少從外觀上如此。過了一會,我決定趁著食屍鬼還在沉睡,到那些屍體裡翻找一下,這是我的一個好習慣!我飛落在那些屍體上,離食屍鬼有點遠。即使知道它不大可能裝睡,我還是不想過於靠近它。
那些屍體的衣服破破爛爛,已經分辨不出原來是那種服飾了。一具屍體是穿著像是魚鱗鎧甲的破鎧甲,也許是一位騎士,他的脖子上掛著一個綠寶石吊墜,看起來很昂貴;一位女性屍體則是光著身子的,腐爛的胸前掛著一串藍寶石項鏈,最大那顆藍寶石嵌進她的肺葉裡。她的雙手各戴著一串瑪瑙手鏈,跟發黑手骨一樣顏色;最妙的是一位穿著不知道是破鬥篷還是破披風的男性屍體,他的衣服裡沒有什麼貴重的東西,除了一本手劄,就是手指裡戴著的一個戒指!喏,就是這個戒指!”
伯德抬起右腳讓艾克斯看,艾克斯側過頭看向他肩膀上的伯德,才注意到伯德帶了個腳環。不,是一枚戒指,被伯德當成腳環了。那個戒指的指環是用一個黃銅鑄造的,上面刻了一些奇怪的符號,指環上嵌這一顆藍寶石,看起來很昂貴。
“哇,好漂亮的戒指,一定很值錢吧?”艾克斯雙眼發亮地問到,他在卡朋特木匠鋪工作了一個月,接待了不少富裕的遊離商人,在他們身上看過了不少值錢的珠寶,心想如果將這個戒指拿去賣了,能比那些遊離商人脖子上的鑽石項鏈更值錢麼?但是這也是已經艾克斯買不起的珍寶,艾克斯覺得讓它待在一隻烏鴉的腳上有點可惜了。
“不要總是想著錢,太俗了!”伯德喝訴艾克斯說,“這是用錢也難以買到了珍寶!”
“不就是一個戒指嗎?”艾克斯用他高昂的音調表示不滿。
“這是一個戒指,但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戒指!愚蠢的人類!”伯德對艾克斯的語氣很不滿,大聲對艾克斯說,“你要知道,這是一個魔法戒指!普通的金銀財寶能夠比得上的嗎?”
艾克斯的耳朵再一次被伯德沙啞地聲音震的嗡嗡作響,不過這次他不知道該抱怨什麼了。
“這是魔法戒指?”艾克斯內心的震撼比他耳膜的震動還要強烈。艾克斯知道,魔法戒指是一種特殊的魔法物品,它儲存著各種各樣的魔法,可以讓擁有魔法戒指的主人使用魔法,即使這個魔法戒指的主人是普通人!
“對,這就是魔法戒指。它是風系攻擊魔法戒指。在魔力充足的情況下,它可以一次性發出三次風刃攻擊!”伯德很滿意艾克斯震驚的表情,對艾克斯不識貨的語言也是原諒了,驕傲地向艾克斯介紹了這個魔法戒指。
接著,它以更加自豪的語氣對艾克斯說,“當初我也不知道這是魔法戒指,首先引起我的注意的是那本手劄,那是魔法師的手劄!
魔法師在入門的時候,就是成為魔法學徒的時候,除了得到老師傳授的修煉魔法的法門就在一本魔法手劄裡。魔法師手劄裡記錄這魔法師修煉的密宗,除了修煉法門外還有那個魔法師的修煉心得和經驗。可以說,魔法手劄是魔法師修煉魔法的見證者,也是魔法師的傳承書!”
魔法書!艾克斯的心髒不爭氣地激烈跳動幾下,他一直幻想著能夠得修習魔法的魔法書,沒想到伯德居然得到了!正當艾克斯有一些念頭的時候,伯德有說了:
“當時我知道這是一本魔法師的手劄後,我差點就幸福得暈了過去。我急忙開啟魔法手劄看了起來,幸好我在那特城裡學了人類的語言文字,不然我大概連它是什麼書都不知道吧?
我確認這本魔法手劄裡記載著魔法的修煉法門後,我把腦袋埋進雪裡強迫冷靜下來。我看了看那個魔法師的屍體——魔法手劄在它貼身的衣服裡裝著,它生前無疑是一名魔法師。我從魔法手劄裡得知這個魔法師叫艾倫·賈斯汀,是一個擅長土系魔法的中級魔法師,生前應該是一名流浪魔法師。我再次搜尋他身上的遺物,終於在他的手指上找到了這枚魔法戒指。
之後整個冬天我都在巨石上方翻看魔法手劄,並且試圖進行冥想來修煉魔法。但是不知道是否人類的魔法秘訣不適合烏鴉修煉,還是烏鴉本來就沒有修煉天賦,我一直都沒能修煉出魔法力。我現在也只能透過冥想壯大自身的精神力,至於外界的魔法元素我一直都無法感應到……”
伯德非常沮喪,這比知道哥莫洛城堡裡會魔法的烏鴉其實是兇靈的傀儡的真相後還要沮喪。本來伯德已經習慣了失望,上天卻突然給了他希望,然後在他覺得很有希望的時候將希望打碎!這種絕望,比不斷失望還要讓人難受。
“你沒事吧?”艾克斯關心地問,他看著這個傷心絕望的老鳥心裡很難受,想要安慰一下他,卻不知道該怎麼安慰。
“沒事,都習慣了。”伯德不想在人類的小屁孩面前表現得太過軟弱,強打精神裝作瀟灑地說。
真的習慣了麼?艾克斯已經再次從伯德的口中聽到類似的話了,突然他很同情起這只老鳥。艾克斯想從這個傷心的故事中轉移話題,於是說:“你說榮格叔叔有辦法讓你修煉魔法?你是怎麼相信他的說法的?”
“他只是告訴我,烏鴉確實是可以學習魔法的,不然魔法師不會將烏鴉當成魔法的媒介,只是那是以魔法師提供魔力的情況下。自古以來,世界上還沒有出現適合烏鴉修煉的法門,如果你想學習,必須是自己摸索出一條修煉之路!所以你需要指引,而守望者能為你指出一條成為魔獸之路。”伯德回想著他遇到榮格的情形,說:“他說出了我心中的猜想,我曾經猜想烏鴉也是可以學習魔法的,只是沒有關於烏鴉的修煉法門罷了。所以我就相信他了,反正他讓我做的事情也不難。”
“哦,原來是這樣。”艾克斯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然後就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伯德與艾克斯沉默了一段時間,最後還是伯德打破了沉默,他繼續回憶:“那年冬天過後,我離開了食屍鬼的巢xue,因為食屍鬼隨著天氣回暖,活動越來越頻繁,對我這個入侵者越來越不友好。離開前,我將從那幾具屍體裡收集的財寶藏了起來,戴著魔法戒指離開了。我因為將魔法手劄裡的內容背了下來,而且帶著手劄對我來說不方便,因此我將它留在那堆珠寶裡了。這個魔法戒指可以自主地吸收外界的魔法元素為魔法攻擊儲存魔法力,而且不需要魔法力觸發魔法,只需要一些精神力,因此我戴著它防身。
我因為無法修煉出魔法力而灰心喪氣,不知該何去何從,只好繼續向前飛,飛到一個美麗寧靜的湖泊裡居住下來。春天萬物複蘇,一切欣欣向榮。在那湖泊居住的日子裡,我的內心漸漸如那湖水一樣平靜下來了。後來湖泊裡遷徙來一群大雁,聽它們的口音是落日森林那邊的。我很懷念家鄉和族群,就向它們打聽家鄉和族群的情況。沒想到那些大雁替老酋長捎來了一句話,叫我回去繼承酋長的位置。
原來我出行這些年,老酋長更老了,管理族群有些力不從心了,族群裡需要一隻聰明的、見識廣闊的領導者。真不知道老酋長怎麼會想到讓大雁捎口信的笨方法,這純粹是碰運氣!
於是我開始往回飛,飛了半年才回到落日森林。飛到那特城的時候,飛回那特子爵的城堡,在藍頓的書房裡留下了一封信,讓他去聖跡山脈取我留下的珠寶和魔法手劄。在回程時,我無意中聽到了一個奇怪的訊息:一個叫艾倫·賈斯汀的流浪魔法師當上了維斯特王國的宮廷魔法師!是同名同姓的不同魔法師嗎?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回到族群的時候老酋長已經死了,鴉群因為維斯特王國最近出現的捕鴉者而陷入危險中。
我帶領子民們,利用我的魔法戒指擊退了那些捕鴉者,解救了族群。族人們很感激我,就按照老酋長的遺囑奉我為首領。不過我不喜歡他們叫我酋長,我讓他們叫我王!我知道那些捕鴉者的撤退是暫時的,於是我上位後說服了各位族老,毅然帶著族群離開了祖輩棲息地,來到了落日森林的另一邊,也就是現在鴉群棲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