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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
李清明的視野之中,荒野真的名副其實。【全文字閱讀.】極為荒涼,並沒有想象中的森林茂密,野獸成群。觸目之下,一片荒涼。
所過之處,全是低矮的植被,沒有想象中的拔地而起的擎天巨木,至於動物,這一路過來,李清明沒有見到一隻。
按理來說,如此荒涼的荒野,人跡罕至下,動物應該是成群結隊。可惜沒有!
“叩叩叩...”敲門聲傳來。
李清明開啟門,秦河洛提著一瓶紅酒,兩個酒杯進來。
“這大白天就喝酒?”李清明咋舌。
秦河洛眼睛一瞪。
“你可以不喝!”秦河洛一臉煞氣。
“喝,當然喝!”李清明連忙改口。
這剛剛有前車之鑒,此刻自己可沒地方再弄一盤酸辣土豆絲去賠罪。
何況酸辣土豆絲再好吃,也遠沒有第一次吃到那麼讓人感到幸福。
哼!秦河洛鼻子輕哼一聲,將紅酒遞給李清明。
李清明看看四周,正找那開瓶器呢。
“笨蛋!”秦河洛將杯子放下,隨後撕掉外面一層包裝,然後纖纖玉指一擰,就將其擰開。
李清明看著如此輕易開啟的紅酒瓶塞,一臉的鬱悶。這聲笨蛋,可是冤枉。誰知道,這邊紅酒瓶蓋是這樣的啊,直接擰開就好。根本就不是用開瓶器開啟的,這個太出乎李清明的意料了。
不過這樣的紅酒好喝麼?雖然說李清明以前沒怎麼喝過紅酒,但是卻也知道這紅酒應該木塞儲存更好一點才是。這樣儲存,好喝麼!
秦河洛一人倒了半杯,舉起酒杯。
“謝謝你的酸辣土豆絲,味道真的很棒!我很喜歡!”秦河洛說,“你說的那句投桃報李,我用紅酒敬你!”
李清明輕輕啄了一口。對於紅酒嘛,李清明喝過的很少,一般喝的都國內那些,味道嘛,真心話,很多人說很好喝,很美味之類的,但是對李清明來說,感覺就一個:澀嘴。
這種感覺,和人討論過幾次,結果嘛,總是被人噴他俗氣,不懂高雅。其實吧,關於高雅和低俗,就李清明來說,這個俗不俗,高雅不高雅的,有那麼重要麼!
不好喝,就是不好喝。好喝就是好喝。
此刻,這一杯紅酒進入嘴中,李清明頓時眼睛一亮。
不但不澀嘴,而且極為好喝,極為順喉。幾乎沒有任何反應的,半杯紅酒就下了肚。
“這紅酒真好喝啊!”李清明驚嘆,“這哪兒買的?多少錢一瓶?”
這以前喝的那些紅酒,那味道可真是難喝,哪怕買的那所謂兩三百一瓶的紅酒,也是如此。不好喝。但這一瓶,太好喝了。
“這是我拍賣得來的,一瓶的話,價格我記不得了,大概是7萬吧!”秦河洛說。
什麼!7萬一瓶!李清明一臉驚愕。
“你別覺得有多貴,現在整個聯邦能夠種植葡萄的地區很有限,再用來釀造紅酒,這一瓶7萬不算貴了。怎麼樣,味道不錯吧!”秦河洛解釋。
李清明若有所悟。這個,看來還是因為種植的太少了,所以貴。不然要是大面積種植,應該沒這麼貴才是。
“對了,這荒野上,難道就一點動物沒有嗎?”李清明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