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堂官業已任命,接下來討論保安軍的編制。既然要王端的紙人家丁來充當保安軍,首先要確定王端計劃留下多少人做家丁,多少人編入保安軍。王端想了想,他現在有六千多家丁,便決定將其中的6000人編為保安軍。
既然已經確立保安軍名號,又有了6000兵額,接下來該討論如何編制這6000人了。總不能設一個指揮官,同時指揮6000人吧,所以要定營伍、旗號。
這一點陸寧有研究。
“行軍打仗、排兵佈陣,一走一停往往數萬人眾,”陸寧緩緩說道,“必須要立兵法、樹旗幟、明號令、定營制,才能進退有度、萬眾如一。”
王端想了想,說道:“兵法先不著急,先把旗幟號令定下來吧。”
“不可,”葉明申勸道,“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不先行設立軍令,用什麼約束營伍?”
“好吧。”
軍令的制定比較麻煩,文人出身的陸寧、葉明申傾向於“十七禁五十四斬”,黑牛、鄭邱則反對。
鄭邱笑道:“若按此令行事,士兵非得殺個七七八八不可,沒殺的也被嚇掉了膽魄。比如臨陣慌亂,沒有隨旗鼓行動就一刀殺了?卑職以為,還是以刑罰為主。只對叛、逃、畏進、搶掠、建銀幾項處以極刑,其他的應以鞭笞、棍杖、禁閉、扣響來處罰。”
王端想起後世的八大紀律,也覺得苛刻的軍紀並不可取,而且四五十條軍令太多,現在當兵的大字都不識一個,如何能記得下來?
鄭邱提出暫時設立三條軍令:
第一條,犯叛、逃、畏進、搶掠、建銀者殺;
第二條,懶惰、不聽令、喧譁、偷盜、壞公物、踏苗、調xi婦女等,根據情節判扣響、禁閉、鞭笞、棍杖;
第三條,施行連坐制度,一人犯法,一甲內人不舉報,全甲受罰。
鄭邱又道:“軍法初立,用刑輕重還需摸索,待以後定下量刑標準。”
下午討論瞭如何快速區別軍官、士兵。
本著“易辨別”為原則,首先確定各兵種衣服的顏色,騎兵穿黑色軍服,步兵穿藍色軍服,水營穿綠色軍服。
王端又從後世引入肩章、袖章和胸牌。
普通士兵帶胸牌,用洋碼數字標識士兵所屬的營、都、甲。
袖章標識各級指揮官,肩章標識指揮官的品級。
袖章分紅、黃二色,騎兵用紅色,步兵用黃色。
除了軍官,特殊兵種也帶袖章,執法官帶黑色袖章,督戰隊帶白色袖章。
設立軍銜制,分大將、中將、准將、副將、參將、上校、中校、準校,副校、大尉、上尉、中尉、准尉、上士、中士共15個等級。軍銜透過肩章來區分。
王端本想分封黑牛、鄭邱、小白、王一龍、孔塞幾人為參將,但葉明申反對。
“參將是官府經制武官軍銜,我們只是民軍,怎麼能用呢?”
接下來便是旗幟了。旗幟這一塊是絕對不能學戚家軍的,因為練兵實紀裡的旗幟種類太多太亂了。後世的軍隊只需要一種旗就解決了,王端也決定簡化旗幟。
制定保安軍軍旗,以藍色為底,中間繡紅色五角星,稱為紅星藍旗。全軍只有一種旗幟,各級軍官不用私旗。
接下來討論鼓號。
鼓號則由大鼓、腰鼓、銅鑼、嗩吶、竹哨、號角、號炮,鍾八類,
號角於營中出兵時用,聽號角長鳴,士卒披甲上馬集結;於行軍中途聽號角則全軍停步集結列陣防禦;斥候發現敵情,吹號角預警。
號炮或二踢腳代替),聽號炮兩響則分隊出營,隨紅方旗前進,紅方旗停駐,號炮再響,全軍看旗列陣。
大鼓,每營設鼓車一輛,大鼓兩面。鼓聲響起,全軍接陣。
腰鼓,每都一面,士兵聞腰鼓聲前進,每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