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方法不論,你喜歡用什麼樣的方法,就用什麼樣的方法,不過,體內沒血的不算。”
體內沒血的不算!
這一句話,就讓吳航的好夢想破滅了。
血,指的肯定是紅的吧!
沒有血的就不算數的話,螞蟻螞蚱肯定就不能算數了呀。
吳航開始犯難,這個時候,他才明白,原來夜雲依口中所說的見血,真的是見血,不是見雪,更不是雪見。
更讓他為難的是,他根本沒有工具啊。
手裡又沒拿一把刀,難道要赤手空拳去戰鬥?
到處找了找,吳航找到一根看上去還不錯的樹子,只要稍加修理,就可以成為一根很不錯的木棒。
呵呵!他自嘲一笑,昨天還見到黃毛他們在想辦法劈斷樹木,今天就輪到他了,這就是現世報嗎?
找塊有菱角的石頭,吳航就開始劈書了。
好在他看中的樹木不是很粗大,一隻手就能握下,重點不是在砍樹上,而是在將樹木削成尖。
只有鋒利的尖,才能刺穿野獸的毛皮,傷害到野獸的身體。
吳航乾的很起勁,僅僅是準備武器,就花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
美名曰磨刀不誤砍柴工。
藍姬和夜雲依兩人就在一旁悠閒的坐著。
“你就讓他自己來?一點提示都不給?就他手裡那小木棍,連獸皮都破不開吧!”
話是藍姬對夜雲依說的,因為她已經有點看不下去了。
只是哪家出來的妖怪?一直在深山老林裡面,活到這麼大才放出來的嘛!
不對,要是在深山老林裡面,這麼大,肯定這麼都會了。
難道是某個族群,沒有吃過苦的小少爺?
藍姬越想越是覺得有這個可能。
可是越想越不對,如果是某個族群的少爺,他和夜雲依會有什麼關係,很明顯,他根本不清楚夜雲依的底細。
吳航高高興興的拿著自己做的標槍就出去了。
雖然說是標槍,可也能當長矛用,反正,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殺死獵物。
不過他的心中卻在思量一個問題。
喊我殺野獸,有什麼用呢?難道是想吃我親自捕獲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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