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權,劉鳴其實也考慮過。
目前最穩妥的做法,自然是按照林郝的建議,把版權優先賣平臺合作的音樂公司。
只是,在這一點上,他也有自己的想法,賣版權可以,但是雙方必須是合作關係,不是買斷關係。
劉鳴的要求簡單明瞭,那就是版權分成,並不是一錘子的買賣。
聽到對方要求版權分成,林郝倒是不怎麼驚訝,相反,如果劉鳴不提這件事,他可能會覺得很意外。
平臺在版權分成這一方面也早有準備,他將合同發給了劉鳴,讓他仔細研究過之後回覆自己。
這件事不是小事,劉鳴自然沒有輕易答覆林郝,合同的條條框框他都是要仔細研究的。
平臺給的合同大體上來說問題不大,可是有些方面劉鳴卻持保留意見,例如平臺提到的分成原則,有些細節的地方需要商榷,音樂公司那邊提到的分成原則,是除去推廣費用外二四四的原則。
二,是給平臺,音樂公司和劉鳴各佔四。
這一次,劉鳴倒是明確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他需要的原則是五五分,他佔一半,音樂公司和平臺佔一半。
並且,合作的時間不是對方所說的三年,而是一年。
原因很簡單,劉鳴跟平臺籤的合約是一年,那麼跟音樂公司的合同也是一年。
這並不是說一年後,透過這家音樂公司上傳的歌曲就要下架,後者自然也不會同意,而是一年後,他創作的歌曲可以自由選擇合作音樂平臺,並非特定跟直播平臺合作的這家音樂公司。
聽到這一點,林郝有些無奈,他不禁想起平臺之前就跟他提起過的,將兩者合同時間延長。
之前簽了一年的合同,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還是短了,當初誰也沒想到劉鳴能發展的這麼好。
畢竟關乎到版權的事情,劉鳴的態度很堅決,而且對於合同延長的事情,他暫時還沒太多的想法。
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如果一年後繼續跟平臺合作,那自然要簽訂新的合同。
延長當下的合同,這件事聽起來就有些好笑,當然,劉鳴並未如此直接,而是笑了笑,婉言拒絕了,他相信林郝能瞭解。
林郝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平臺提出的建議多麼可笑。
若是剛開始簽約的時候,平臺拿出足夠的魄力,直接簽訂一年半的合同,那就暫時不需要愁這些。
可是,平臺給出的建議是半年,是在他據理力爭的情況下才跟劉鳴簽了一年,現在想提出延長合同,自己剛剛是真的不好意思說出口,可是平臺上層的安排,他又不得不做,結果,劉鳴自然沒有同意。
平臺那邊估計也知道會是這個情況,所以也給了林郝第二套方案,那就是簽訂新的合同。
等到一年的合同結束後,平臺會給劉鳴一個新的合同,合同內容會根據屆時後者的熱度,適當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