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憶蘭本來想著從家裡再弄點銀子出來,把自己的嫁妝填上,如果被顧憶文拿走三千兩,只剩四百兩了!
“憶文,你陪嫁的嫁妝,有多少是你母親當年的嫁妝。”林川問顧憶文。
“大概有兩千多兩。”顧憶文回答道。
“當初我女兒的嫁妝,不算鋪子,可是有兩萬餘兩!如今,竟然只剩下兩千兩了!”林川一臉憤然。
“我們大可以對簿公堂,我女兒死後,你侵佔她的嫁妝,花了那麼多,全部都要還回來!”
顧高遠看了一眼薛氏,薛氏低下了頭。
他想起來,之前林氏管家的時候,花銷確實沒這麼大。
可是薛氏管家之後,買這個,買那個,花錢如流水,等顧高遠發現的時候,家裡已經被禍禍的差不多了。
他指責薛氏,薛氏就在他面前垂淚,他對薛氏有情,就也沒再斥責她。
如今想想,這薛氏真不如林氏。
林氏能給她錢,薛氏只知道花錢。
“你把三千兩給憶文,之前嫁妝的事,我就不追究了!”林川知道顧家沒那麼多錢,就是追究也拿不出來。
還不如就要這三千兩。
顧高遠想,此事若是對簿公堂,定是他們顧家理虧,那麼多錢,真的要還回去的。
這事若是鬧大了,恐怕他官職不保。
他咬了咬牙:“行,三千兩就三千兩!”
薛氏和顧憶蘭臉色皆是一垮。
現在的日子,過得已經不如之前好了。
現在,林氏留下的嫁妝沒了,嫁妝鋪子沒了,賬上就剩三千四百兩了,還要拿走三千兩!
薛氏感覺自己頭一暈,差點栽倒在地。
林川生怕他們翻臉不認賬,逼著顧高遠寫了文書,把這些財產都給顧憶文。
又怕顧憶文在家裡待著挨欺負,遭報復,直接說:“憶文就搬到我那裡住吧。”
顧憶文想著,今日鬧得這麼大,父親和繼母、妹妹肯定恨毒了她。
以後她就更不想留在顧家了。
依大堯律例,父兄還在,女子出嫁前是不能單住的,得到父親允許,可以住在祖父、外祖父或是其他近親屬那裡。
外祖那裡,她也不想打擾,畢竟外祖那裡有個不是親的外祖母。
不過可以先以此為由,離開顧家,把外祖家附近的宅子買下來給外祖,住在裡面,這樣既能離開父家,又不至於打擾外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