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他堂堂一個大管事,竟需要對一個小丫頭如此恭敬有禮。
只是現如今,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眼前的這位紫蘇姑娘,很有可能還將與他共事下去呢。
屋子裡的顧千蘭此刻正垂著眼眸,輕輕地展開一塊布巾,看著上面用炭筆歪歪扭扭寫著的幾個字。
在她的桌上,還放著一隻小巧精緻的繡花鞋。
鞋子的主人,是她那個跟著親孃一起去了定水村的女兒——瑞詩。
她輕輕地撫摸著略帶著些許髒汙的小鞋子,眼底浮現出一抹擔憂。
炭筆上的字,寫在一塊不算大的粗麻布上。
兩個大大的 “救我”二字,在這一刻萬分的醒目和刺眼。
布巾上的字並不算多,統共只有七個字。寫著:二百兩 救我 瑞詩。
除此之外,上面並沒有寫明,在何時何地,交二百兩銀子贖人的話。
可是儘管上面的字歪歪扭扭,且布巾十分粗陋。
她卻毫不懷疑,這是瑞詩寫下的求救訊號。
想到那個曾經承歡膝下的小姑娘,她最初跟在自己身邊時,懂事的模樣。
她那瘦削的小身板,枯黃稀疏的頭髮,彷彿還歷歷在目。
她曾以為,會陪伴這兩個孩子慢慢成長,將他們培養成才。
卻沒想到,只不過是這孩子的親孃露了一面,她曾經對她付出過的那一切,都付諸流水。
在小姑娘用她那清脆的嗓音,叫了她一聲“顧阿孃”的時候,她只覺得自己的心碎了一地。
之後她便像是一個逃兵,帶著同樣想要逃走的瑞書,一起離開了這個家。
毫不意外的是,當她回來的時候,定氏已經帶著孩子離開了這裡,並且拿走了家裡的許多東西。
她並沒有計較這些身外之物,也拒絕去想瑞詩和定氏一起生活,會遭遇什麼。
可無論如何她都沒有想到,小小的瑞詩竟然可能被人綁走了。
且對方還開口,問她要二百兩贖金。
區區二百兩銀子對於她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
可她卻並不能肯定,在交出銀子之後,那些人會放過瑞詩。
熟知連蒼律法的她已經清楚地知道,綁架勒索在這裡也同樣屬於重罪。
二百兩銀子啊!這對於許多家庭而言,已經是屬於一筆鉅款了。
而綁匪索要的銀錢,也同樣是他的催命符。
在連蒼犯了這樣的事情,主犯將被處以絞刑,從犯則會剃光頭髮,帶鐵鉗服勞役三年。
顧千蘭輕輕的撫摸著手裡的布巾,幾乎可以猜測得出,犯事的人對於律法,幾乎是一無所知。
膽敢如此明目張膽的索要銀錢,甚至膽大包天到,直接把東西放在她家的大門口。
那人難道就不怕被人發現,送去官府嗎?
只要一想到她曾經捧在手心裡,呵護備至的小姑娘。
現在不知落到什麼人的手裡,更不知道正經歷著什麼,她的心便如同刀絞一般難受。
紫蘇正是在這個時候敲響了房門,打斷了顧千蘭的思緒。
“大小姐!奴婢從長北鎮回來,有要事向您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