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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總指揮官易特邦和他的副官喝著敵人的美酒,愜意地等待前線的好訊息時,前鋒指揮官鍥旦和薩滿巫師芬格正在快馬加鞭,趕往歌斯塔的路上。
“長官,前面十裡有一個村莊。”一個狼騎斥候過來報告。
時間已是黃昏,殘陽被山嶺遮擋,附近沒有一絲陽光,他們離歌斯塔還有幾十裡,這裡沒有座狼可換,狼騎就是爆發速度快,長途跋涉比戰馬還慢,雖然突擊部隊都是狼騎,但他們還是比人類騎兵慢。
一路行來,鍥旦的部隊已經繞過了兩個村莊,這是第三個。
“繼續偵查。”鍥旦對狼騎斥候下完命令,又對手下道,“我們往西走,在到達歌斯塔前,能不打仗,盡量不要打。”
如果真的無法避免接觸戰,那麼他們就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夷平整個村莊了,這會花去一點時間。
他們的目標是在晚上到達歌斯塔外圍,然後午夜時分發動突襲。半獸人擁有黑暗視覺,拉瑪半獸人在這項能力上比普通半獸人弱,但和人類比起來,卻是絕對的強大,這會讓他們在晚上擁有更多的優勢。
在歌斯塔意識到發生了什麼的時候,他們已經攻下了整個鎮,他完全有這個把握。
“是。”
那個狼騎斥候離開,前往斥候隊長那邊報告去了。他們一隊斥候有三十幾個狼騎兵,分批散開來行動,任務是提前偵查村莊和樹林等地方,繞道村莊或安全透過樹林。還有遇上少數人類時,進行清除,以防部隊透過時被發現,不過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因為村民極少來野外,都是在村莊附近的田地或固定的山嶺內打獵。
鍥旦的其他狼騎部隊繼續分成幾個縱隊前進。
“呵,鍥旦,我們應該加快進度,或許幹掉那個村莊也沒問題。”薩滿巫師芬格呵呵道。
他們每次繞開村莊都要多花去十幾分鐘,再加上偵查時間,有時要近半個小時,而夷平村莊最多五分鐘,似乎效率更高點。
“尊敬的芬格大人,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有一人逃走,訊息就會散播開去,我們只能小心行事。”鍥旦恭敬道。
“你們軍事將領就是太小心謹慎,所以做事不夠果決。在路上的時間越長,被發現的機率越大,而這裡的村莊那麼小,我們這麼大的部隊,幾分鐘內就能滅殺,怎麼會有人逃出去。”芬格哼聲道,“就算逃出去,沒有馬,怎麼去報信,況且,他們可能連野外都走不出去。你完全多慮了,上尉。”
“別忘了,尊敬的芬格大人,這裡還有德魯伊,他們極少住在小鎮或城市內,喜歡住在森林和恬靜的村莊內,這些人信奉的是平衡,對森林和野外很在乎,極少參與各種族間的政治鬥爭,除非他們認為平衡被破壞。”
鍥旦仍然很恭敬道,“平時他們不會管我們的軍事行動,但若是把他們惹惱了,傳出訊息是很快的。進攻小村莊不是個好選擇,一些德魯伊也住在村莊內。”
半獸人性格暴躁,喜歡用武力解決問題,但他們的主要職業是野蠻人,也很愛護野外。他們拉瑪的城市規模很小,對自然的破壞也很小,相對來說,自然和城市生活之間的平衡更合理,所以德魯伊很少為難他們。
但在這裡進攻村莊就不同了,至少在佔領十鎮和北地領前,他們還不想多樹敵。
“發現德魯伊也一併幹掉,只要不讓他們逃走就行了。”芬格繼續發表不同意見。
“尊敬的芬格大人,我看還是按原計劃吧,晚上我們肯定能偷偷趕到歌斯塔。”
半獸人力量高,學習、分析能力弱,施法者很少,任何一個薩滿巫師或祭司都是超然般的存在,平時喜歡以上位者的姿態對人。不過他們不是軍事家,對打仗之類的事很外行,這次一共才來了兩人,都是巫師,連“食骨者”易特邦對他們都恭敬有加,鍥旦雖然心中不爽,但也不敢有絲毫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