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鳴沒忍住損了一句。
可是看它們互相依偎的樣子,眼裡又沒忍住動容了幾分。
麻雀的壽命很短,不過區區幾載。
而不說他們異種了,就算是人類,少說也可以活上幾十年。
倘若是100年,除去懵懂和耄耋,再除去那些為瑣事煩心的日子,又有多少時間能夠用來心動呢?
他在波爾密森林裡生活了那麼久,不是沒有見過來森林裡探險的人類,但江聿風是他第一個救下來的人類,也是第一個他心動的人類。
現在想想,他這樣霸道的性子,什麼好東西都要據為己有,卻忍心放了江聿風,還為了他從波爾密森林跑到這裡。
或許早已經說明瞭一切……
林鳴覺得自己好似飛翔在九天之上,在一片重重的雲霧當中迷失了方向,而他此時,正一片一片的剝開白色的雲朵,一步一步的看清自己的內心。
他對江聿風是不一樣的,從一開始就不一樣。
曾經碰到的那些因探險而受傷的人類,他從來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被野獸吞食,或者隨著歲月的流逝化作一堆白骨。
但他救了江聿風,還放走了他。
“我好像確實有點喜歡你……”
林鳴低聲喃喃道。
他又把鳥頭埋在自己的翅膀裡,微微合著眼睛,睫毛上纖細的羽毛緩慢的眨動。
林鳴動搖了不到一天的心又重新堅定了起來。
他為什麼會來這裡?
不就是為了江聿風嘛!
要是就這樣回去了,那豈不是白費功夫?而且他確實也喜歡江聿風,那也就得讓江聿風也喜歡他不可。
白瀲說的有些道理,他又不是人,惡劣霸道一點怎麼了?
那又咋了?
他是隻孔雀啊,孔雀是不講道理的。
之前在森林裡,異種們有喜歡的東西都是靠搶的,搶不過就偷啊。
他向來不是個猶豫軟弱的性格,如果不是這樣,他也不會義無反顧的從波爾密森林來到a市了。
“媽媽,快看,那裡有一隻彩色的鳥。”
忽然,一道小男孩的聲音打破了他的沉思。
林鳴驟然一驚,慌忙抬頭,發現影影綽綽的樹葉外,一個小男孩正拉著一個女人,另一隻手指著他的方向。
“糟了,要被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