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為家庭所迫。
寒蟬又想到了一些降服哨兵的好辦法。
她發現,哨兵是個很重感情的人,他送小青梅去好的治療室學習,養著她,又不圖人家的治療,他總給自己家寄回去很多錢,想要家裡日子過的好些,雖然他家裡人都不怎麼打電話來關心他。
寒蟬都看在眼裡,“我發現你有點犯賤。錢留給自己不好嗎?別人對你又沒有那麼好。”
哨兵又一次受傷,刀口從他的肩胛骨一直到小腹,幾乎把他劈成兩半。他只能躺在病床上。家人和青梅都沒來照顧他,他只好請了護工照顧。
傷太重了,如果不是寒蟬給他精神力治療,他早就死在傷口不愈上面了。
哨兵看著天花板,失血過多讓他昏昏沉沉眼前發黑,聲音也有些低沉,“也不能這樣說,他們畢竟是我的家人。我在這個世界上存活的唯一依據。”
寒蟬想罵人,很難維持“溫柔”的人設。“存活的依據,不是人,而是愛。”
寒蟬問,“愛是相互的,你愛他們,他們愛你嗎?他們只是利用你。”
“那你呢?”哨兵反擊。
他想象不到向導大人靠近他的理由。自己身上沒有向導可利用的點。愛嗎?
她愛著他嗎?別痴心妄想了。
寒蟬自然是無法承認,她沉默。
只要有眼睛的人就都能看出她的偏愛來吧,就他還傻傻的問。問吧,反正她也不說。
寒蟬春心萌動的那個時期還沒有透過向導保護法,向導沒有那麼自由。她那時是被燈塔當作私有物來管理的,既然是私有物,又怎麼能讓她有獨立意識呢,還去養自己的“寵物”。
燈塔強制分開了他們。
寒蟬不服,試圖反抗燈塔,燈塔送來了哨兵的一條手臂。
如果還下次,可能就是哨兵的頭顱了。
寒蟬屈服了。
但她又是一個很倔的人,心裡有一個,就決計不肯多接受別人。她只願意和她的哨兵結合。燈塔逼問她,她說:“我雖然是個向導,可我總是一個人吧?如果連和誰結合都不能如我的心願,那我和只會□□産仔的畜生有什麼區別呢。”
寒蟬聰慧,心機過人,漸漸的,她在燈塔還真的有一點話語權了。她結交了其他的很多向導,也從中參言,暗地甚至裡組織了幾場政變和遊行。
一直到五年後,她風華正茂,和其他向導一起,簽署了《向導保護法》,將向導的擇偶自由真實的寫進了法律裡面。她也有自己選擇哨兵的權利了。
寒蟬那晚上哭了很久,然後第二天去找她的哨兵。
她不知道哨兵是否還活著,不知道他在哪裡,是否已經和小青梅結合。在那五年裡,她刻意的“遺忘”了哨兵,不能把他作為自己的弱點暴露出來,不能因為她的愛而傷害到哨兵。
幸好,她運氣不錯。
哨兵因為失去了一隻手臂,身上又有舊傷,沒能挽留住青梅。青梅和別人結合了。他被留在了老家,當一個賞金獵手,殺蟲族賣材料來謀生。
他還活的好好的,就是久了沒有受到治療而精神衰弱,別的都還好。
他還在湖邊自己搭建了一座小房子,閑時釣釣魚,種種花。
寒蟬追了上去,抓住哨兵的手,她不知道該怎麼表達自己的思念和愛意,哨兵詫異的看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