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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皇娛樂作為娛樂圈的大鱷,不發力則以,一發力就是腥風血雨。
那幾個捧池眉麗臭腳的幾個大v和編輯,直到收到法院的傳票才傻眼:
糟糕,這次玩兒大了,只顧著到手的錢財,忘記了分寸,東皇娛樂這次來真的了!怎麼辦?
當下就有人直接服軟,氣頭上的明軒根本不給這些人機會,給自己的律師團隊下了死命令:
不惜一切代價,讓這些嘩眾取寵的人傾家蕩産,必須給他們一個狠狠的教訓。
只有有了深入骨髓的教訓,以後所有跟良辰沾邊的新聞,他們才敢提都不敢提。
最妙的是,華國司法部突然頒布了一條《關於文娛界輿論引導造成名譽損害的暫行管理條例》。
這個【條例】很明確的說了,對他人惡意造謠、貶低、刻意損壞他人形象的案例,賠償金額兩百元到五千萬不等。
【條例】一出,整個娛樂圈的風氣為之一清,所有似是而非的新聞稿子,一夜之間全都消失無蹤。
很多靠著發布明星小道訊息,給錢就無原則搖旗吶喊的大v小編,一個個躲在家中瑟瑟發抖。
兩百元的下限倒是不高,誰都拿得起,關鍵是這個上限數額太讓人震懾。
不是五萬,不是五十萬,更不是萬百萬,而是五千萬啊!
簡直可以算得上華國刑法中最嚴苛的懲罰了吧?
不明白內情的都為某部門叫好,說某部門這一舉措實在是大快人心。
知道內情的對良辰越發忌憚,那些黑粉才蹦幾天,司法部立馬就出臺了這麼嚴厲的條規。
這說明瞭什麼?說明良辰背後靠山之大,是不敢想象的存在。
直達天聽都是輕的,甚至能夠影響到一國司法部門,甚至為此專門出臺法律法規,這能量,不敢想!
就在這時,東皇娛樂狀告大v和某些新聞平臺的訊息,突然被人爆了出來。
當然,這件事之所以被披露出來,並不是明軒這方的策略。
明軒雖然發話要搞死那些造謠的人,卻也沒有刻意的公開,因此外人並不知道東皇娛樂的動作。
反而還有人在明軒的微博底下叫囂,讓明軒為自己女神出一出這口惡氣。
這件事之所以被爆出來,主要是其中一個收到法院傳票的大v,突然在自己的微博上曬出了一張法院傳票。
並且言辭誠懇的寫了一段比較煽情的文字,大意就是不該為了博取眼球,故意扭曲抹黑良辰的形象。
如今已經知道錯了,懇請良辰看在自己知錯就改的份兒上,撤銷對自己的訴訟。
如果不看最後一句話,這還真是一片言辭誠懇的道歉信。
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微博博主用力太猛了還是怎麼的。
在這篇誠懇的道歉信最後,居然說了一句【如果你不肯原諒我,我就只能去死】
尤其過分的還了明軒的微博和東皇娛樂的官微。
這是道歉嗎?這是以死威脅吧?
要說這個名為嬌花的博主也是個人才,屬於那種比較機靈的一類。
在新法規剛出臺的當天,心裡就涼了半截,如果良辰不肯撤訴,自己妥妥的第一批以身試法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