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的飲酒文化源遠流長,分為文敬、回敬、互敬、代飲、罰酒五個部分。
回敬是在文敬以後,客人對主人的回敬,這個環節完全是看客人的脾性了,如果跟主人不是很熟,或者想讓主人少喝點,就會一個桌子一起回敬。
如果跟主人關繫好,又想讓主人多喝酒,就一個一個敬,敬酒不吃,有些不合規矩,就有些不合規矩,就算身體不適不能喝,也就到了下一個文化——代飲。
代飲是産生讓主賓不至於有失風度、産生間隙,代飲酒的人一般與主人有特殊的關系。
就比如在婚禮上,男方和女方的伴郎和伴娘往往是代飲的首選人物,因為不是特別親近的人不會當上伴郎伴娘的。
早進入酒席之前,蘇明旭就已經準備好大喝一場了,華夏的酒桌上除了喝酒聊天以外,幾乎沒有任何事。
之前還有一位美國作家評論道:“華夏人在聚會上喝酒並不是為了休息或者放鬆,它經常是競爭性質的,大家都互相不服輸,最後每個人都喝到爛醉如泥才罷休。”
這就是外國人對國人的誤區所在,在日常生活中肯定不會這麼喝的,偶爾一次釋放一下壓抑的心態,說白了就是腦路不太一樣,開玩笑,每天這麼喝鐵打的身體都扛不住這種近乎自虐的喝法。
說華夏人均喝酒的量大,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大多數中國人是沒有日常飲酒的習慣的,中國人的酒主要是在各種社交場合裡用拼殺方式幹掉的。
全球的人均飲酒量位列前三的是俄羅斯、捷克和法國。
既然沒有其他國家愛喝酒,為什麼咱們華夏的酒文化仍如此盛行?
酒文化在華夏,與其說是一種飲食文化,倒不如說是一種社交文化。
恰恰是因為不能喝,所以在東方文明裡,能喝成為了一種性格豪邁的表現,連幹十八碗上山打虎的武松和喝酒如喝水、千杯不醉的蕭峰,都成了大英雄,而喝酒自然而然的成為了英雄的陪襯。
這樣的文化傳承下來,酒量和性格就掛了鈎:敢喝,敢往死裡喝就被認為是性格豪爽可交、夠朋友、講義氣的表現。
“喝盡興是必須的,但是要量力而行。自己能喝多少心裡肯定都有數,薛晨你的胃不太好,以前喝酒經常胃疼,實在不能喝我們也不會怪你的。”
“嗯啊,我又不傻,放心吧。”薛晨笑嘻嘻的回應,他的身體狀況他不是不知道,不過今天的酒,他不會少喝。
開場流程一切順利,加下來就沒那麼多規矩了,幾個兄弟談天說地,就連一向不合群的安如意都插了幾句嘴,難得的和諧讓包間中的氣氛其樂融融。
酒過三巡,眾人多多少少都帶著點醉意,蘇明旭的兩腮泛紅,眼神有些朦朧,口中還呢喃著什麼,沒人聽得清。
李亮最現發現了蘇明旭的異常,他沒有聲動,而是將耳朵貼近蘇明旭的嘴巴,想要聽清他說的到底是什麼。
要知道蘇明旭以前喝酒從來都不會這樣,就算喝到爛醉如泥也不會出現如此窘態。
都說最後吐真言,他覺得蘇明旭突然跑到澳大利亞來弄牧草,沒有那麼簡單,論財力,蘇明旭的原生家庭或者加上他本身的財力還沒有他李亮一個人多,連他都沒辦法澳大利亞買下一片佔地如此之大的牧場,更何況蘇明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