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天氣突然就熱了起來,所有的熱氣都籠罩成一團,炙裹著大地。
即便是剛下過一場雨,天氣也沒有一絲涼爽的跡象。
早晨七點半。
顧歡笙猶猶豫豫的從床上爬了起來,今早她的編輯要來和她談去公司上班的事。
顧歡笙是個插畫家,躲在家裡畫畫的那種。她害怕出門,更害怕見人。
她先把燈開啟,然後把陽臺的窗簾拉開,讓足夠的陽光能夠透進來。
一看見陽臺門開了,奈奈那隻死肥貓就忍不住立刻鑽了出去。
刷牙、洗臉、做早餐、吃早餐,和每一個清晨一樣的程式,顧歡笙在這個房子裡重複了一年。
顧歡笙是自己一個人租的房子,房子不是很大,但對於她來說卻足夠了。
對面就是富人街區,一棟一棟的別墅,高廈林立。顧歡笙時常想,世界發展這麼快,怎麼自己這棟破舊的小樓房還沒有被淘汰掉呢?
但也慶幸這棟小樓還在,不然顧歡笙還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
顧歡笙搖搖頭,收回思緒。她看了一眼手錶,距離編輯來還有一個半小時,於是坐下繼續趕昨天的稿子。
而這一幕幕被對面的霍琛看的一清二楚。
霍琛像以往的每一天一樣,習慣性的拉開窗簾,望向對面的小樓。
三樓靠左的房間,就是顧歡笙的租的小屋,今天不同於往常,很罕見的,房間來外人了。
彼時顧歡笙正在低頭繼續趕稿,而她的編輯林語此時坐在顧歡笙對面,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
霍琛拿了杯咖啡,叼著個麵包,重新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時不時地瞥向顧歡笙的房間。
“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去公司?”霍琛看著一直喋喋不休的林語,終於閉嘴了。
“顧歡笙。”林語看著還在低頭趕稿子的顧歡笙,忍不住上前去奪她的筆。
被奪了筆的顧歡笙也不惱,安安靜靜的又拿出一支筆來,繼續畫。
林語頓時有種無力感。
“顧歡笙,我知道你有自閉,你不想去公司上班,但你不去,誰來拿錢養你。再者,你再這樣下去,不肯接受這個世界,早晚有一天會把自己給逼瘋的。”林語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這一年來,她都在盡力的幫助顧歡笙,甚至在家裡工作的特例都是她找人給開的,但公司被星河給吞了,公司上面的命令是,顧歡笙要麼去公司上班,要麼就和工作說拜拜。
“你就算是去公司上班,我也會單獨給你弄一間工作室,讓你一個人待著的。”林語再次追加條件。
“我……”顧歡笙沉默了許久,終於肯開口說話了。“我還想繼續畫畫。”
“好。”林語鬆了口氣,自己今天這趟總算沒白來。
“那我今天把你報上去,明天你就進公司上班吧。”顧歡笙同意去公司上班,林語顯然很開心,她接著又說:“對了,你知道公司在哪吧?”
顧歡笙點點頭,報了個地點。
“對,就是那,你好好收拾一下,明天準時上班。”林語看了眼手錶,接著說:“那……我還有事,先走了。”
顧歡笙覺得自己的世界突然就安靜了下來。
霍琛看著林語走了,顧歡笙突然就站了起來,抱著個大凳子,走到了書架前。
然後他就看見她踩著那張凳子,把櫥子最頂上的那個盒子拿了下來。
裡面雜雜亂亂的放了很多東西,顧歡笙找了很久,才拿出一條被磨的很舊的項鍊,項鍊上是一顆很小的月牙,淡淡的泛著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