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六年前,我在這裡丟過一件東西。”
沈夢旦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很貴重?”
“也不貴重,本來沒有什麼意義,不過有意思的是,撿到它的人與我有著再也剪不斷的緣分。”
沈夢旦撇了下嘴,一臉嫌棄,“哦,那就祝福小荀總梅開二度呀。”
荀翊失笑,“看來你是真的不記得了。”
沈夢旦又多瞥了幾眼,腦子裡閃過一些片斷,然後漸漸明瞭。
“該,該不會是……”沈夢旦張著嘴,驚訝的盯著荀翊,有點不敢相信。
“嗯?該不會什麼?”
“真的有這麼巧?”
“緣分就是有這麼巧,那個戒指就是我丟的,被你撿到了。”
沈夢旦又抽了口氣,“真的假的?”
不過沈夢旦又很快轉過彎來,“你提這個,不會是小氣到連結婚戒指都要省了吧?那可不行!雖然我也不是個很貪錢的人,但是該有的得有,對吧?”
荀翊失笑,“你把我想到哪裡去了?戒指其實早就準備好了。”
說著他從西裝口袋裡將戒指拿了出來,執過沈夢旦的手,將戒指套進了她的無名指,“旦旦,嫁給我。”
沈夢旦心中狂喜,幸福的抿唇笑了笑,“我考慮一下。誒,你是小叮當嗎?往口袋裡一掏還真被你給掏出戒指來了。”
荀翊:“很久之前有就這個打算,但是一直也沒有找到合適的時機,眼看徵遠都要結婚了,我也得該有所表示,不能落他下風,對不對?”
“真沒想到,你還跟人比這個呢?”
“好你究竟願不願意?”
沈夢旦親了下他俊雅的臉,“答應了,反正我已經是你的人了,你也是我的人,聽到了嗎?”
荀翊高興的吻了吻她的唇,“找個時間登個記。”
於是他們還真快聶小哥哥一步,扯了結婚證,至於酒席宴請這些,荀翊提過幾次,但是沈夢旦一心在事業上,也不太放心上。
幾人找了朋友請吃了頓飯,算是召告了他們,已經是合法夫妻的事實。
眼看到了來年的三月份,沈媽媽忍不住提了句,“夢旦,你和荀翊真不打算辦酒席?”
沈夢旦長嘆了口氣,“這個不重要,一想到一堆麻煩事兒,我都焉了。”
“那也不行啊,你這樣是要讓人看笑話的。”
“看什麼笑話?您那會兒,不也多的是這麼過來的?反正呢在法律上來說,我和荀翊已經是一家人了,擺不擺酒席,沒差的。”
女兒這樣堅持,沈媽媽也不好說什麼,之後荀家人又親自上門詢求了沈媽媽的意見,沈媽媽的意思是還是要辦一下,風風光光把女兒嫁出去,免得人說閑話。
沈夢旦也不管他們,便讓他們去操辦了。
直到婚禮的前夕,沈夢旦才去試了一下婚紗,婚紗是荀媽媽找了一個很有名的婚紗設證師,親手設計的,大小也剛剛合適。
與荀翊站在一起,別提有多登對了。
兩家人看著郎才女貌的兩人,心裡的石頭也總算是落了地。
婚禮很忙碌,來的客人特別多,沈家那邊的親戚羨慕又嫉妒,私底下難免說些風涼話。不過也不敢傳入沈夢旦的耳朵裡。
荀翊給沈夢旦擋了很多酒,回到房間就醉得不醒人事,沈夢旦照顧了他到大半夜。
這場婚禮也總算是完成了,彷彿經歷了人生一場大劫,劫後都是幸福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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