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同時射擊的是一個人。
那麼另一個就可以把他們兩個其中一個擊斃。
如果他們各自射擊一個。
命好就是一起擊斃對方。
差一點……四個人同歸於盡。
叱雲溪默默的舉起了自己的狙擊槍,記憶,突然湧入了她的腦海中。
——
上一世的某一天。
十五歲的叱雲溪坐在河邊,正在用手帕濕水擦著她的狙擊槍。
行走在黑夜中的他們,都習慣穿一身黑色。
可是慕追不一樣,除去出任務穿黑色以外,他總是習慣穿白色的衣服。
叱雲溪很久以前就問過他,你為什麼喜歡穿白色?
慕追說:“因為白色,能讓我清楚看見自己的血色。”
“你喜歡看見自己的血色?”
“不,誰讓我看見血色,我就讓他血流成河。”慕追嘴角一勾。
嘴角的笑容卻有著雨後陽光的清爽味道。
叱雲溪坐在地上,抬頭看著他,因為她迎面對著陽光,所以有些刺眼,她眯著眼睛笑道:“你這個樣子,一點都不像個特工。”
“誰說特工一定要沉著臉?”
“說的也是。”叱雲溪笑道。
慕追走過來,蹲了下來,膝蓋一高一低的,伸手摸了摸她的腦袋,說道:“下次如果在遇到剛才那樣的情況,無論我們在哪個方向,你都以順時針方向選擇敵人擊斃,而我,會以逆時針方向選擇目標,避免兩個人,選擇同樣的目標,記住了嗎?”
慕追只有在說這種出錯會丟性命的事情的時候,才會露出嚴肅來。
叱雲溪點頭,說道:“知道了。”
——
記憶收攏,叱雲溪的槍頭,就往右邊指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