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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伯寧預想到會有反彈,但想不到中途還有營銷號出來搞事,攪起了一遍濁水。他倒也不後悔,只是對張好和小芳十分愧疚,覺得是自己連累他們了。
“小芳,對不起,你的微博有沒有被人留言罵?”
小芳不在意地說:“我的微博很少人知道的,愛說就說唄。”
鄭伯寧扯了扯手機上的吊墜:“小芳,我覺得有點不開心。”
電話那頭的小芳嘆了口氣:“網路上的鍵盤俠是什麼德性你還不瞭解啊,他們就是喜歡看人撕逼,這樣他們才有八卦消遣,誰說的東西符合他們的想像,誰就是真相,不是說叫不醒裝睡的人嘛。”
鄭伯寧說:“……對了,好姐的電話怎麼都打不通啊?”
小芳支支吾吾的,鄭伯寧立刻警覺地問:“出了什麼事?小芳,瞞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小芳小聲地說:“好姐不讓我說的。”
鄭伯寧眯起眼:“你不說我也猜到了,是不是公司對我這次發博有意見了?”
小芳沉默了一會兒:“其實不止,你這大半年來,工作安排少,公司早就有意見了,經常叫好姐回去開會批她,上頭的人挺不滿的,再加上之前牛峰解約,好姐也不肯再帶新人……”
鄭伯寧胸膛劇烈起伏,咬牙道:“怎麼不早跟我說,憑什麼好處全讓我享受了,你們在背後默默地幫我扛壓力!”
小芳:“寧寧……”
鄭伯寧仰起頭將眼裡的淚意眨回去:“明天早上我們三個一起開會,不是說好有福共享有難同當的嗎,有事情就攤開來大家一起商量啊。”
掛了電話,鄭伯寧立刻下樓去翻自己的合約,發現如果提前解約的話,自己大概要賠款將一千五百萬。
相對來說,其實不多,畢竟現在的經紀公司都怕藝人紅了之後馬上單飛,所以都把解約要求定得非常嚴格。
但因為當初簽約的時候,好姐看出了當時十七歲的鄭伯寧其實心志未定,她怕他嘗試過後就沒有興趣了,所以張好和鄭父鄭母商量過後,決定為鄭伯寧簽一個解約條件並不太嚴格的五年合約,當然這也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公司對鄭伯寧工作的抽成抽得非常狠!
所以鄭伯寧對於解約這件事,倒是一點心理壓力也沒有,他是拍完《天尋》之後決定要轉型才減少工作,讓自己松閑下來去磨練演技的。
但前面的一年半時間裡,他幾乎沒有過空閑的時間,不是在拍戲就是在拍廣告或參加活動的路上,為公司賺回的錢早已經遠遠超過了公司培養他付出的成本了。
然而,雖然解約只需賠一千五百萬,鄭伯寧也沒錢。
之前要成立行動公司時,他就把自己能動的八百多萬全投資給梁方了。
現在他雖然拍完綜藝節目之後還能有將近四百萬的餘款,但也遠遠不夠啊。
鄭伯寧躺在地毯上發呆,琢磨著如果真解約的話,剩下的一千多萬要去哪弄。
躺了一會就覺得呼吸有點難受,樓下的房子他都很少下來了,有一股久不通風的灰塵味。
誒!對了,房子!
鄭伯寧一骨碌坐起來,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他現在已經跟梁方同居了,還留著樓下的房子幹嘛?
不如幹脆把房子賣掉給自己“贖身”好了。
這房子是他去年花了將近九百萬從房東那裡買下來的,本來是租住的,想不到他住久之後就喜歡上了這個小區,所以後來一賺到錢就把這裡買下了。
現在房價又漲了不少,估計賣出去起碼能有一千萬左右,這樣的話,再湊湊就夠他的贖身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