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戀了。
我這人事業心很強,而且如今還是正當紅,前男友也是。
我和他之間更多的矛盾,還是停留在生活上。
他喜歡慢節奏,基本上每一部作品都要沉澱、沉澱再沉澱再去接。
而我為了賺快錢,什麼片子都接,什麼片子都嘗試。
我知道自己背負了“爛片女王”的稱號,但是那又如何?
我還是賺錢。
另外,他喜歡讀書,喜歡旅行,喜歡攝影,總之,他好像就是一位現代版的楊過。
而我,習慣了工作,習慣了聚光燈下的生活,我的生活,充滿了絢爛多彩的燦爛。
可是他卻並不認可這種方式。
我們經常會在一起吵架,甚至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爭吵。
我很愛他。
感情就在這一份份爭吵中逐漸消散,感情淡了,再繼續下去,彼此的心中都有著疙瘩,與其等到將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分手,倒不如給彼此一個空間。
所以我們……
分手了。
我以為自己會很傷心,甚至身邊的父母、知情的朋友們,都過來安慰我。
似乎這一天成為了人生中最為悲慘的一天。
有過那麼一瞬間,我想出家。
來找上師,她告訴我,我塵緣未了,是不可能出家的。
我問上師,我還有什麼塵緣,她說這幾個問題不應該問她,而好似應該問我自己。
我愣住了,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人影,卻並不是我的前男友。
他。
一個“閨蜜”。
很奇怪。
我明明知道他有了不錯的事業,有了相親相愛的女友,有了和諧美滿的生活,我並不應該打擾,但是……
我還是在被賜名之前,打給他電話。
甚至沖動之下,邀請他來參加我的賜名儀式。
更加讓人感到奇怪的,那就是他不來,我絕不開始。
我知道自己這種態度容易引起誤會。
誤會就誤會吧。
就當……
是我欠他的。
不過可惜,這個膽子越發小的男人,虧他還是北方人!
真丟人!
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