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在洪老兩口狀告女兒的官司在茅草坪村會議室開庭了。庭審適用簡易程式,由宋法官主審,蘇法官記錄。
鄭在洪老兩口坐在原告席上。鄭在洪老兩口的兩女兒和女婿坐在被告席上。我和老丁作為原告代理出庭。旁聽的群眾有6070人,包括馬大爺、馬二爺他們一些老同志。
說實話,我是第一次參加司法訴訟,老丁卻不以為然,他以前當過被告。
宋法官宣佈開庭。老丁代鄭在洪老兩口作了陳述,最後鄭在洪補充,說要求兩女兒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費800元。
鄭在洪兩女兒進行了答辯,稱鄭在洪老兩口為老不尊,性格脾氣古怪,不能善待兒女。在最困難的時期,將兒女趕出家門,不管生死。並且好吃懶做,把好好的老房子都賣了。所以不同意支付贍養費。
接著是法庭調查。宋法官問鄭在洪老兩口:“你大女兒說,她招了上門女婿後,你老兩個嫌棄上門女婿,說上門女婿腔不開屁不放,像個悶葫蘆。你們老是看上門女婿不順眼,天天指桑罵槐、含沙射影欺負上門女婿。女婿實在受不了,帶著她回老家去單獨過日子去了。你們一分錢沒給她們。這是不是事實。”
鄭在洪說:“大女婿老實本分,不會見景生情,當初我們就不同意招這個姑父,大女兒堅決要招,我們是有點看不起他。”
宋法官問:“大女兒女婿在你家三年,走的時候你們是不是什麼東西都沒準許她們帶走?”
鄭在洪說:“別人討個媳婦,彩禮至少是七千八千。大女婿來上門的時候,一分錢彩禮沒給我們,他還想帶什麼東西走呢。”
宋法官問鄭在洪:“你二女兒女婿在你家住了多久?”
鄭在洪媳婦說:“給怕是有五六年哦。”
宋法官問:“二女兒女婿為什麼要走呢。”
鄭在洪說:“主要是性格不合,天天吵架。”
宋法官問:“你們為什麼吵架呢。”
鄭在洪說:“為什麼吵架。我們老兩口年紀大了,飯要吃軟一點。他倒好,天天煮的飯都硬,成心不想讓我們吃飽飯。幹活也不成器,我叫他們種苞谷,他們偏要種洋芋。我喊今天種,他們偏要明天種。賣豬賣雞得的錢,只拿一半給我們。”
宋法官問:“你女兒說,你們把她們趕出門的時候,她已經有七個月身孕了,有這回事吧。”
鄭在洪媳婦說:“是有這回事。”
宋法官問:“你二女兒生小孩後,你們去看望過沒有?”
鄭在洪媳婦說:“她兩口子無情無義,不來看我們,我們憑什麼去看望她們。”
宋法官問:“你二女剛才說被你們趕出家門後,回女婿老家,沒房子住,但那邊條件不好,住在三間破屋子裡。你們知道這個情況嗎。”
鄭在洪媳婦說:“知道呀,怎麼不知道呢。這個二女婿,窮得叮噹響,家裡正房都有不起,所以才會到我家來上門。”
旁聽的群眾已經在竊竊私語了。老丁聽到鄭在洪老兩口的應答,心裡非常著急,幾次想打斷鄭在洪老兩口的話。我按住了他。
宋法官問:“剛才你大女兒說,她們離開家時,家裡有三間正房,兩間耳房,兩連廂房。有五條黃牛,40只山羊,四條豬。是這樣吧。”
鄭在洪說:“差不多吧,那是我家在茅草坪村還是數得上的人家,不愁吃為愁穿。”
宋法官問:“剛才你二女兒說,她們離開家時,家裡有三間正房,兩間耳房,兩連廂房。有三條黃牛,30只山羊,三條大豬、三條母豬。還有二萬元存款。是這樣吧。”
鄭在洪說:“差不多吧。牲畜我記不清楚了,存款沒有二萬,也有一萬五。”
宋法官問:“那你家現狀如何?住房、牲畜、存款、糧食,等等情況如何?”
鄭在洪說:“現狀如何?現狀就是什麼都沒有了。生活過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