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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許霞知道那兩姐妹和張凱有一腿,無形中生出一種自慚形穢的感覺,明明想心上人都快發瘋了,卻又沒勇氣撥出那十一位數。
枯燥無味的打工生涯,許霞早就習慣,心思也麻木了,針車那單調持久的聲音聽了好幾年,居然一點都不覺得討厭。
她和宋明正結婚,第二年生一個女兒,第三年又生了個男孩,婆婆跑來這裡伺候她坐月子,因為沒有餵奶,沒過多久就把孩子帶回去了。
雖然老公長得不咋滴,和張凱比起來差得太遠,可他管得太緊,平時又心狠手辣,給她一百個膽也不敢輕舉妄動。
再回頭想想:張凱已經和熊二鳳結婚了,並且有一個女兒,自己是兩個孩子的母親,為人婦為人母,不循規蹈矩做個好女人,難道為孃家人臉上抹黑呀?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不管是自願的也好,被強迫的也罷,她始終已經不是以前的許霞,再也沒有資格去追求真愛了。
還有一個致命原因,那就是有一次宋明正喝酒醉了,曾經惡狠狠的威脅道:“我知道你喜歡張凱,但我也很愛你,要是你敢跟他有絲毫聯系,或者在外面亂七八糟的話,不但對方小命不保,連你的孃家人也休想活命!”
好歹已經生活兩三年,再怎麼隱瞞,許霞還是知道他不少事,從平時的所作所為來看,這家夥絕不是危言聳聽。
張凱發財了,隨便花點錢開個店,她便擺脫了上班之苦,而且利潤相當可觀,前景充滿希望,不像現在這樣生活在灰暗中。
然而……從結婚那天開始,她的工資一分不少交給丈夫,基本沒有多餘的私房錢,雖然要花多少他都會出,但必須有鼻子有眼的,絕不可能揩到多少油。
宋明正坐牢後,他的經濟才自由了,卡上有多少錢雖然不敢動,至少工資會由她支配,大不了寄點回去供孩子讀書,何況公公婆婆在家養豬養牛,存了不少錢,寄不寄都無所謂。
因此,過年看見張凱沒錢花,才出手那麼大方,要是以前由宋明正掌握,她身上從沒超過五百塊,需要用多數錢的時候,他倒不會吝嗇,卻不讓她有更多餘額。
開店做生意,她不是沒說過,可宋明正堅持不同意,理由很簡單:“還是住在廠裡最安全,天天在外面晃來晃去,不會給我戴綠帽才怪!”
趁老公身陷囹圄,張凱窮困潦倒,了卻多年來的願望,可那只是短暫的滿足,得到那種偷偷摸摸的刺激,不是長久之計呀!
鄭玉出現後,男人的心思會改變,沒理由放著大美女不要,卻在婦女身上去找樂,她明白這種關系不會維持太久,所以沒抱太大的希望。
別說和鄭玉比,就算李欣和李悅,她倒退幾年,還沒被宋明正強迫,完完整整的身子,也沒辦法和他們抗衡……懸殊太大了呀!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現在才二十大幾,正是人生最微妙的時候,身體需求不強烈那是假話,畢竟那不是一天一夜,需要很大的定力啊!
很多事是相輔相成的,張凱能得到這麼多美女青睞,證明他很優秀,深感自己配不上的同時,也暗暗欣慰了好一陣子:終於如願以償得到他,哪怕就一次也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