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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進臥室第一刻,風塵就看見懸掛在吊燈上的詩興。
快速走上前去,摸著詩興的手腕,量聽脈搏。得到了很遺憾的結果,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
他不敢貿然把屍體放下來,還是等警方來處理。從屍體的溫度和僵硬程度上判斷,死了應該有三十分鐘左右。也就是說,詩興的死亡時間是九點半左右。
指甲上有絲絲血跡,是掙紮時從脖子上抓下來的。褲腳有被拉扯過的痕跡,應該是兇手把醉酒的死者掛上繩索後,為了不使死者掙脫繩圈,一直抱著死者的腳踝往下拉的原因。
這是一起他殺事件!
雖然死者腳下有一張倒下的椅子,但椅子倒下的姿勢不符合常理。一般上吊自殺的人都會把椅子往後蹬,椅子倒下的方向是往後倒,可詩興腳下的椅子是往前倒下的。
以上都不是斷定他殺的重要原因,最不合理的是……就算詩興站在椅子上,踮起腳尖也夠不到繩圈。
臥室不大,吊燈在天花板中央,以門口為東方,那床就在西面,衣櫃在南面。
從詩興有掙紮的痕跡可以推斷,死前應該還有意識和行動力。有可能會看見兇手的樣子,留下一些死亡訊息。
找了很久,結果讓人失望,這一室一廳似乎並沒有疑似死亡資訊的東西。
死亡資訊……資訊……啊,對了,說不定那臺電腦裡的資訊會有幫助。
有了這樣的藉口,風塵心安理得的來到臥室的床頭櫃邊,翻開筆記本,食指輕輕一點,開機!
[請輸入密碼]
哈?竟然還有密碼,這是在耍我嗎?
風塵鬱悶至極,好不容易有機會翻看電腦,卻開不了機。待會警察來了,電腦肯定是要被當做證物帶走。
怎麼辦,怎麼辦……要不,我先把電腦藏起來,這種密碼,諸亮應該能解開吧……
啊~,還是不行,這樣和偷東西有什麼區別呢?而且,說不定這裡面真的有線索……
哎,算了,還是破案之後直接請求丁警長把電腦給我,這就是能雙贏!
和電視裡一樣,偵探、兇手、警察,後者總是最後一個到來。
十多分鐘後,門被開啟了。現場勘察組人員見屋內竟然有人,被嚇了一跳,差點以為詐屍了。
“這裡是命案現場,你怎麼能亂闖,快出去。”
幾人沒容風塵辯解一句,就強行轟了出去。
等在門口的駱文頁見門突然開啟了,正在疑惑[這麼快就勘察完了?],還沒反應過來,屋內就出來了一個人。
“風…風老弟,你不是在住院嗎,你麼在這裡?”
風塵轉身,笑著說:“沒辦法,你知道我有一個女團員吧!她今天非要拉我來這裡玩,我也不能拒絕女生的要求,所以就被拖來這裡了。”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