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9:35
夜央會所的某間暗房裡,圍聚了幾個人,誰都沒有說話,氛圍壓抑的可怕。
花刺實在是受不了了,走到神遊天外的程覺jue)身邊,請求的說:“小哥,你什麼時候放我們走啊,我們還有事要忙啊!”
程覺沒有睜開眼睛,輕張嘴唇:“一,說出你們要忙的事是什麼。二,招出你們頭兒的名字和身份。我就放你們走。”
君子一如既往地拒絕這個提議:“不可能,你也知道我們這行的保密性,不管是誰,身份資訊都不能透露。”
“那我就沒辦法了,你們繼續等著吧,等我上司來了之後,我就……走。”
花刺本想犧牲自己的美色來說服程覺,奈何程覺始終不睜開眼睛,彷彿是在睡覺,又好像是在想什麼事情。
於是,花刺採取了聲音攻略,嗲聲說:“小哥,我看你證件上的身份不低啊,這次又不是多嚴重的事,小哥你就沒權利放我們走嗎?”
“在你們眼中[嚴重事的定義]是什麼我不知道,但我是不會放你們走,畢竟你們身上都帶著槍。”
“只是帶著防身而已,絕對不是用來害人的。”
程覺淡定的說:“你們在美國攜帶槍,沒什麼問題。但在國內,非法攜帶槍支就足夠你們判刑了。”
百知冷哼道:“你就少嚇唬人了,以我們的工作性質,國內最多批評警告而已,坐牢是不可能的。況且,你自己還不是帶槍了。”
“你們的下場如何,不關我的事。”
[爭光]捏著拳頭,說:“別攔著我,這小子說話真的很欠揍,今晚我非得揍他一頓。”
程覺還是沒給出反應,自顧自說:“我沒帶槍,因為開槍對我來說是一件很棘手的時。就算我帶槍了,也是合法的。你們是不是感覺很不公平,這也沒辦法,誰叫你們是外國執法人員,而我是國內執法人員呢?”
“這小子……不行了,我忍不住了”,爭光走到程覺面前,揮拳打下。
程覺無動於衷。
拳頭沒有落下,爭光疑惑的看向自己的同伴們:“你們真的不攔我?”
誰料他的同伴們紛紛豎起大拇指:“打他吧,我們支援你,這小子實在是太欠揍了。”
程覺有恃無恐的提醒道:“打我說小了是人身傷害,說大了就是拒捕。當然,被打的我作為當事人,絕對會往大了說。沒事,不就是坐幾年牢,打我吧!”
百知幾人額頭猛的一皺:“啥?小子,你連槍都沒帶,哪來的勇氣來面對七個人七把槍。”
“加罪一條,恐嚇罪。”
“臥槽,小子你太得寸進尺了吧!”
“再加,個人名聲辱罵罪。”
爭光舉手提議:“我們一起把這小子殺了,然後拋屍吧!”
“這條罪很嚴重,蓄意謀殺未遂罪。”
本來還有些猶豫的百知,聽見這句話後,立馬堅定了思想:“爭光,好提議!”
“說到底,你們也只是說說而已,不敢實際行動。而且,我很厲害的!”程覺挑釁到底,只要這幾人功擊他,他就有藉口把這幾人強行拘留十五天。到時就不用擔心審問的時間不足。
程覺明白這些道理,百知幾人自然也知道。所以,他們也確實是逞口頭之威。
眾人不知該怎麼反駁,只有花刺厚著臉皮說:“小哥,你看我們也是華夏人,怎麼可能做出危害國家的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嘛!”
“畫龍畫虎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什麼時候國內的小孩子變得這麼討厭了?”
“壞人一般都會覺得好人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