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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平最討厭的就是坐火車。
第一點是擠,趕上人多的時候,火車上整個過道全是人,擠得你一動都不能動。
第二,就是伸不開腿,特別是我這種大長腿型別的,整個過程都必須要蜷縮著,因為你的對面是始終有人的,火車上的座位都是面對面的,如果你腿伸出去了,就會踢到對面的人,如果碰到脾氣不好的人,估計這一路上就不會寂寞了,基本上就是“你瞅啥”“瞅你咋的”這種劇情了。當然了,除了動車與高鐵,這兩個坐的還是比較舒服的。
第三點就是坐晚車,整個過程,基本上不會睡覺,如果是靠床邊還好一點,有一個小臺能讓你趴一會,不過臺子有點硬,趴上幾個小時,你的胳膊就會變得發麻,如果沒坐上視窗,那是最悲哀的,因為你只能靠在座位上睡覺,然後,剛睡著的時候,你的身體就會不由自主的倒下去......結局自然就不用說了,整個晚上,你都會保持著睡與不睡之間,非常累!
從長春到佳木斯需要坐九個多小時的車,看到時間,我的腦袋不禁一陣發脹,幸好,售票員說有臥鋪。
雖然說跟著雷曉勇過了一天奢侈的生活,而且我自己也有差不多十萬塊的鉅款,但是我的生活還是必須要節儉的,畢竟還有一年多的時間,不知道這一年裡能發生什麼事情,所以能省則省,不過,就算是這樣,我也沒必要苦了自己,坐九個小時的冷板凳!所以,當我聽到有臥鋪的時候,果斷的買了一張臥鋪,軟臥......價錢麼......三百多塊。
這是我第一次花這麼多錢坐車,但是,對我來說,這三百塊花的絕對的物超所值,最起碼,我不會遭一晚上的罪。
但是......車次是晚上七點的,看了一下時間,才一點多,也就是說,我還需要在長春晃八個小時。
跟自己的內心鬥爭了好幾次之後,我終於決定,把揹包放到火車站附近的行李託管的地方,這八個小時,花了我一百塊大洋!
不過,不用負重行走的感覺就是不一樣,整個人輕鬆了很多。
我這個人有一個毛病,就是,走路的時候,手裡不能拿東西,哪怕這個東西很輕,只要是拿著它,我就會覺得很累,但是,如果我手上沒東西,那麼,我可以走一天......當然了,逛商場除外,商場是所有男人的噩夢,在商場裡面走時間長了,基本上跟負重行走沒什麼兩樣,或許,商場天生就是為女人準備的,幾遍是嬌滴滴的弱女子,到了商場,就會忽然變得跟七尺大漢一樣,絲毫感覺不到疲倦。
長春對我來說,還是一個陌生的城市,在大街上閑逛一個小時,我發現,我沒有地方可去了,因為我不知道長春有什麼好的地方可以遊玩,溜達的話,我又不敢走太遠,畢竟火車站這個地方還是很亂的,路口也很多,走遠了,我怕迷路,到時候還得打車回去。
只猶豫了一秒,我便決定,掉頭!回火車站!
然後,我又按照之前的路線,走了一個小時,走回了火車站。
對於現在的我來說,遊戲這個東西,屬於浪費時間,不過,現在這種情況,如果不去網咖玩遊戲,就在火車站幹坐著?那豈不是更浪費時間?我心裡不禁有些後悔,為什麼當時沒早一點查查幾點的火車,然後跟雷曉勇在瀟灑幾個小時。不過後悔歸後悔,現在的我也沒打算在找雷曉勇玩了,最終決定,去網咖,玩遊戲!
火車站附近,什麼東西都是歸的,記得有一次在哈爾濱的時候,平時的一包紙只需要一塊錢,而在火車站買,一下子就翻了四倍!
網咖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