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迷霧森林再走一段距離就到了矮人居住的山頭。
他們爬山只是爬到了半山腰,就看見一群小矮人站在寬敞的路上一字排開。他們臉小身小,身高大概只到他們的腰腹處。
在陽光下,他們簡直要閃瞎了他們的雙眼。只見矮人們穿著金燦燦的衣服,脖子上也掛著金燦燦的項鍊,項鍊快有半個指頭那麼粗,一副土豪的樣子。他們舉著金斧頭,稚嫩的臉努力擠出一副惡狠狠的兇相…
明明已經很有錢了,但還是像守財奴一樣費盡一切心機地收集財寶。矮人貪財的名聲,還真是名不虛傳。
見到他們後,全部矮人排成一列,開始報數,“一,二,三,四,五,六,七。”
然後他們開始齊聲一板一眼地念著老套的臺詞,“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
唸完後他們就伸著一雙小小的手,瞪著一雙大大的眼睛直溜溜地看著他們。
就,就還挺可愛的?
明歡把這個想法甩出腦袋。
在明歡的記憶裡,他們也路過此處被攔住了,那時候可是原主專門貢獻出了身上的大部分珠寶,矮人們才同意放他們通行的。
但現在,呵呵。
如果不讓這對夫妻出一點血,那怎麼對得起原主呢?
那對男女馬上一臉為難地看向明歡他們,“少爺小姐,我們夫妻來的時候就被打劫了一趟。現在身上的財物恐怕不足以讓我們透過,您看是否…”
的確,除了男人四顆鑲金的後槽牙,和女人偷偷塞在髮髻裡的幾片金葉子,身上確實沒有別的財物了呢。
明歡只能假裝有點瑟瑟地靠近了金斯,金斯立馬會意地摟住她。
“別怕,他們拿不到財物只會扣押下我們的包袱,要拿去就拿去吧。”
明歡點點頭,轉頭看向那對男女,頗為無奈的樣子,“我們身上什麼財物都沒有,包袱裡只有那一大堆藥草,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收藥草。”
那對男女一聽包袱裡有一大堆的藥草,心裡瞬間就肉疼了,那藥草早已被他們看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如果把藥草給出去就無異於從他們身上剜肉一般。
他們眼睜睜地看著矮人前來搜身,拿走了明歡他們手上的包袱。
雖然矮人只喜歡閃閃發光的金銀珠寶,並不在意這些看上去樸實無華並沒有價值的藥草。但是明歡他們要是交不上過路費,雖然矮人們會放他們走,但這些藥草還是都會扣押下來的。
想到這,這對男女就有點慌了。如果這樣的話,那他們不是前功盡棄了嗎?
男人朝著女人使了個眼色,女人雖然不願意,但也只能顧全大局,她不情不願地從頭髮中取出幾片金葉子,遞給矮人。
“等等,我突然想起還有些財物。這是我們的過路費,拿去。”
矮人輕飄飄地看了他們一眼,他輕輕掂量了一下手上金葉子的重量說了句,“還行,放人。”
他們倆剛剛鬆了口氣還沒來得及開心,卻發現另一邊拿著明歡他們包袱的矮人並沒有鬆手。
男人忍不住看向面前的矮人皺眉,“你不是說放人嗎,怎麼回事?”
矮人低頭開心地把金葉子裝進自己的小口袋,抬頭對著男人丟了個白眼,“不是放你們倆走了嗎?不然你以為那一點金葉子夠四個人過去嗎?你做夢呢。”
??!
那他們倆帶著自己啥都沒有的包袱和被收繳了包袱的明歡二人過去了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