愷撒忽然有點明白這傢伙幽靈般的行為方式了,他根本就是在瞎溜達。
他戴著耳機,聽著音樂,那副耳機是高保真的不會漏音,愷撒又不敢靠得太近,釋放“鐮鼬”也聽不到。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總是會經過廚房,他聽音樂的時候還喜歡吃零食。
由此推論這傢伙以往冥想的時候,坐墊後面可能也藏著『奶』酪球或者橡皮軟糖。
兩個嚼著『奶』酪球的男人並肩盤膝而坐,望著窗外,風雪呼嘯如地獄,偶爾還有旋風捲著雪片而過,像是雪龍夭矯地飛舞。
“在聽什麼歌?”愷撒問。
阿巴斯摘下耳機遞給他。
歌者的聲音略有些沙啞,但歌聲空靈飄渺,像是風吹過原野。愷撒對流行樂也有些瞭解,但這個歌手的作品他沒聽過,而且聽不懂,歌手用的是某種很小眾的語言。
“一個用蓋爾語創作的獨立音樂人,他的專輯賣得不怎麼樣。”阿巴斯看出了愷撒的疑『惑』。
“唱的什麼?”
“親愛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達,告訴我那親愛的妻子,如果她還在等我。告訴她我們戰死在這裡,還帶著她給我的情書。親愛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達,告訴我那親愛的妻子,如果她已不再等我。告訴她我快樂地去了遠方,丟掉了她給我的情書。”阿巴斯幫愷撒譯成英文。這首歌真的就這兩句詞,來來回回地唱。
“像是寫在什麼慰靈碑上的詞。”
“是用一個斯巴達戰士的口吻寫的。流浪的巫師路過溫泉關,在那裡遇到了已經風化的骷髏。巫師把他從屍骨堆裡召喚起來,他對巫師唱了這首歌。”
“你這種人居然會聽歌。”
“小時候孤兒院裡有個小樂隊,我在裡面是鼓手,那時候我的偶像是林戈·斯塔爾。”
“披頭士樂隊的鼓手?一般人都會喜歡約翰·列儂。”
“我其實不會唱歌,樂器玩得也不好,想加入樂隊就只能打鼓,就像林戈·斯塔爾。”
“我以前也組過一個樂隊,後來解散了。”
“聽說過,除了你都是女孩子,後來還因為你鬧掰了。”
“這你都知道?”愷撒有些尷尬。
那個電音樂隊是學生會舞蹈團的前身,如阿巴斯所說,除了愷撒其他都是女孩子。
愷撒讓她們都穿上覆古的白裙,營造出彌撒音樂的宗教感,可到了高『潮』段落女孩們會從長裙裡翻出藏好的電音樂器,狂歌勁舞起來,根本就是一群混世的小魔頭。
愷撒帶著她們去維也納國家歌劇院演出,也曾在巴黎街頭演出,讀著樂評家罵他們褻瀆音樂殿堂的評論笑得滿地打滾。
後來鬧掰的原因也如阿巴斯所說,後宮分贓不均,搞不定陛下的歸屬,跳舞最棒的女孩、唱歌最棒的女孩、長得最漂亮的女孩都覺得自己理所當然地應該是愷撒的女朋友。
吹長笛的那個後來去了茱莉亞音樂學院深造,如今已經是經常登上雜誌封面的年輕藝術家了,上個月還給愷撒寄來她個人演奏會的門票,愷撒只是回寄了一張賀卡,賀卡里夾了他跟諾諾的合影。
他不是當初那個叛逆的男孩了,即使去聽那個女孩的演奏,他也會選擇在無人注意的角落裡默默地聽完,不會上臺送花,甚至不會打招呼。
“其實我想加入那個樂隊,只是想跟大家在一起玩點什麼。”阿巴斯說,“不然我就只有一個人待著,有點孤單。”
“你會是那種害怕孤單的人麼?”愷撒揶揄。
阿巴斯怎麼會害怕孤單呢?他是武士,是叢林中的猛虎,對於這種人來說,孤單是他們引以為傲的氣息。
“習慣了而已。”阿巴斯笑笑。
愷撒愣了一下,點了點頭。
習慣於孤單的人未必喜歡孤單,就像總是喧鬧的人也未必那麼喜歡喧鬧,愷撒是喧鬧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單的人,但這也許都不是他們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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