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倩也不可能徹底放手,孩子們在她眼裡,心性都不成熟,如果所有財産的支配權都在他們手裡,還是不放心。
“媽,我永遠也不想要財産的所有權,一直都讓你管著,我才不想操心呢!”
方芳倚在趙文倩身邊,撒嬌地抱著她的腰。
清枝也上前拉著趙文倩的胳膊搖晃道:
“媽,我也是,我希望你永遠幫我們管著錢。”
清枝心裡其實暗暗叫苦,覺得趙文倩太狡猾了,把財産分配了,讓她怎麼花就怎麼花唄,還什麼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這不和沒分一樣嗎?
不過,有錢先花著唄,以後再慢慢考慮後面的事。再說,現在明確有錢給她用,那她以後買什麼,豈不是都不用向趙文倩伸手了?這樣她就有錢打發阿東了。
一想到這些,清枝心裡美滋滋的,暫時充抵了沒有所有權的不滿。
“你們都是好孩子,媽也不可能長生不老,永遠替你們管錢,不過,咱們還是得立個規矩,以後每個月的花銷,不能超過本市的平均生活水平,超過一萬元以上的開支,蔡律師會通知我,得到我的同意後再發放給你們……”
趙文倩自葉秋桐提出那個建議後,自已又想了好多細節補充,她覺得,象清枝那樣花銷無度,最後只能害了她,她也不想清枝變成拜金女,於是立下了這許多規矩,約束著小輩,希望他們不要變成奢糜貪圖享受的人。
方芳和方世勳倒是沒有意見,他們從小衣食無憂,再加上這個時代國內的教育還很正統,所以他們其實對物質的慾望並不是很強,因此聽了母親的安排,也沒有不滿。
只有清枝,越聽越心涼,這分了還不如不分呢。至少分財産以前,她說買名牌衣服就買名牌衣服,買豪車就買豪車,這下可好,趙文倩又收緊了錢根,那她今後還怎麼享受?
再說,給東哥一萬元也打發不走啊?如果超過一萬元就要給趙文倩報備,那她還和東哥分個屁啊!
愁人!
“好了,說了這麼多,你們簽字吧!簽字了媽就安心了,其它的事情,交給蔡律師去辦理。”
趙文倩說完,一直恭候在邊上的那位西裝筆挺的中年男子,開啟精緻貴重的公文包,掏出裡面的一疊檔案,放在桌上,指導他們在哪裡簽下名字。
這些檔案都是一式三份,清枝、方芳和方世勳每個各簽一份。
但是讓清枝奇怪的是,這些檔案只寫了財産平均分配等字樣,並沒有寫出財産的具體數額,於是她便問蔡律師:
“這份檔案是不是沒寫全啊?我們到底能各自分配到多少財産呢?數字不公開,是不是你故意隱瞞的?不想我們知道多少,方便你日後侵吞?”
清枝的話讓蔡律師臉色陡變,不過看在她是趙大小姐千金的份上,蔡律師忍著氣道:
“不寫具體的財産數額,這是應趙大小姐的特別要求,請不要懷疑我的專業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