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哥哥說,他在合唱隊裡,是唱的最好的一個,別的小朋友都不敢唱。哥哥說因為他比較勇敢,他學過小主持,所以不害怕。我也一直覺得,哥哥學的兩年小主持,還是很有用的,妹妹將來也可以上一下,參加活動什麼的,不怯場,這是真的。
昨晚,收到老師微信,說今天五點半帶妹妹去上舞蹈課。妹妹很早就想學了,明天帶她去看一下。
昨天下午準備帶妹妹去醫院看看嗓子那裡,我拿手機照著看,似乎有點不對勁。但是到那裡醫院已經下班了,所以我只好帶她回去了。路上,我給一個認識的人打電話,他說建議到市醫院檢查一下,縣裡醫院醫生不行,水平不夠。然後,他說,幫我聯絡一下,如果有市裡醫生來坐診的話,就去一下。如果不來,他幫我聯絡好市裡醫生,去市裡看。特別是在這些問題上面,如果有熟人,真的要好很多。
最近工作上總感覺,提不起精神。每天只想著早點下班,回家看到兩個孩子,真的才覺得自己活著。妹妹特別開朗,愛笑,愛跳,愛爬高,愛看書。經過最近一段時間,每天中午、晚上給她講故事,她語言表達突飛猛進。最近在看《不一樣的卡梅拉》,裡面卡梅拉說:下蛋下蛋總是下蛋,生活中肯定還有更好玩的事情!妹妹學會了,她還會改編,“吃飯吃飯總是吃飯,生活中肯定還有更好玩的事!”“上學上學總是上學,生活中肯定還有更好玩的事!”……看著她蹦蹦跳跳,吵吵鬧鬧,每天爬上爬下,把東xz來藏去,開心地發自內心地憨笑,真的覺得世界都亮了。
早上,哥哥第一次穿上了夏季校服,白襯衫,黑褲子,站在面前,都長成這麼高的大小夥子了。今天老師說要六一匯演,讓他們穿校服,帶個太陽帽。家裡找來找去,只找到一頂粉紅色的太陽帽,是出去參加活動的時候發的。哥哥一看,就不肯帶,說是女生帶的。買新的也來不及啊!後來,我跟他說,要不就帶這個,要麼就不帶。他勉強同意帶了。我看他不高興的樣子,也不想他到學校被同學笑,又在家裡找了一遍,還是沒有找到其他太陽帽。後來,爸爸說,車裡有個紅色的,是大紅色的,男孩女孩都可以帶,他才高興。還讓我給他塗了防曬霜。要入少先隊了,很快啊,曾經自己入少先隊,似乎並不遙遠。
人家說,職場得意,情場失意,在我來說,就是職場失意,家庭還行。我對我的兩個孩子,對我的婆婆,都超級滿意。對我的老公,有一點不是太滿意,但是,對比下來,也算是蠻好的,我覺得我已經適應了。最近的難題就是,他睡覺打呼聲音太響,已經影響到我的睡眠了。我現在跟哥哥睡一個床。但是似乎也不是長久之計。
說起老公,我想起認識的一個朋友,她說跟她老公,已經沒有任何感情,就帶著孩子一起過,誰也不想理誰,架都不想吵,婚都懶得離。我覺得,還挺驚訝的,她們三十歲還不到呢,人生才過了三分之一,結婚才四五年吧,以後慢慢人生路,該怎麼走下去呢……
我又想到,之前講的三個女人的故事。今天,我再繼續講講女甲的故事吧。其實,女甲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同事。
這樣一個美麗開朗的女子,誰能想到她承受了什麼呢。
小時候,喜歡學習,拼命學習,成績都是前幾名。但是初中上完後,她的父母不讓她上學了,因為她有個弟弟,弟弟是超生的,罰了幾萬塊錢。家裡人捨不得錢,重男輕女,覺得女孩子遲早要嫁人,上多少學沒用,反而把家裡錢花完了。家裡也確實沒什麼錢。但是,小女孩天生要強的心,怎麼會輕易放棄。她拼命學習,跟爸爸說以後會賺很多錢還他們,哭,鬧,離家出走,招數用盡,就想上個學。母親實在捨不得,鬆口了。父親也於心不忍,準備答應了。誰知道,半路蹦出個程咬金,她的叔叔跑過來,攔住自己的哥哥,說女孩子不用浪費錢上什麼學。結果,就這樣,功虧一簣。父母一狠心,還是沒給她上高中。
沒有辦法。她心灰意冷,跟著別人外出打工。到深圳電子廠打工。每天流水線,上12小時的班,拿很少很少的工資。捨不得吃,捨不得穿。飯就是麵條,買麵條,清水煮。衣服都是地攤買,十幾塊錢二十塊錢的。每天花一分錢,都要記在小本子上,打一壺開水,買一個饅頭,坐公交車,每一筆都記得清清楚楚。因為她知道錢的重要性,因為沒錢,她學就上不了。她也知道自己賺錢的不容易,所以,她捨不得花。就那樣,每天機械地上班,下班,幹了幾年,攢了兩三萬塊錢,存在自己的銀行卡里,似乎人生才有了一點安全感。
打工打了三四年,父母叫她回去相親,結婚。她一千個不想,一萬個不願。因為吃苦耐勞,聽話懂事,勤快會說,形象也比較好,廠裡準備提她當組長了。她也漸漸適應了大城市,慢慢愛上了大城市。她覺得,自己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大好前程正在前面等著她呢。她要好好幹,要幹出個樣子來,要賺很多很多錢,要買所有自己想要的東西。她覺得,她可以抓住自己的命運,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可以主宰自己的未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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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家裡的電話,一個又一個,不停打來,父母言辭激烈地要求她回家相親,結婚。她實在沒辦法,不願意自己的父母傷心難過,不願意違背父母的意願。她懷揣著萬般不捨千般無奈,揹著剛剛燃起的美好的希望,回到了家鄉,回到了那個生她養她的小村莊。
原來,家裡為她物色好了一個物件。年齡大兩歲,正好,沒上什麼學,也沒什麼工作,但是家裡有個小廠,父親是個小老闆,生活條件在當地應該還是比較好的啊。她沒看上,沒有什麼共同語言,她不知道兩個人為什麼要結婚。但是,男方看上她了。於是,父母又是勸說,又是威脅,一定要她嫁給他。兩個老人輪流看著她,不讓她出去。她沒有辦法,同意了。反正女人都要嫁人,都要結婚,然後生孩子,嫁誰不是嫁呢。
於是嫁了人,生了一個男孩。然後又生了一個男孩。可是嫁的是什麼人啊!不看書,不學習,不管孩子,不交家用。在外狐朋狗友一大堆,每天吃吃喝喝窮大方。是開了個廠,但是驢糞蛋子表面光,結婚後才發現,根本掙不到什麼錢。怎麼辦呢?離婚嗎?兩個孩子怎麼辦呢?好在公公婆婆還算講理,幫她帶帶孩子,補貼一點家用,將就過吧。
直到有一天,她摟著孩子睡覺還沒起床呢,一群執法人員來到她家,扛著攝像機,帶著警棍,強制執行。原來他老公借錢沒還,被起訴了。於是,家裡值錢的都沒了,存款都沒了,甚至連她結婚前拼命積攢的幾萬塊錢也沒了。
她感到憤怒,為什麼借高利貸,借的錢都去哪裡了,為什麼要把她的名字加上去,為什麼要執行她的婚前財產。她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她哭了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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