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除廣東幾個有限的港口外,再多開一個正式的海貿,設皇家船舶司,收取關稅和運輸稅。
第二,取消各地運河水師,成立大明海軍,確保開海貿易不受海寇的影響。
第三,徵收商業稅,但不全國通行,先開闢山東、江南等沿運河幾省為特區試行。類似香港行政區)!
第四,恢復考成法等!
以上四個透過的提案,顯然,一個是為以後的大明開海做準備。一個是為了更好的集中軍權,而收商業稅影響自然更大,但是朱子龍很巧妙的先在山東等地方試行,也算有個緩衝區。
只於考成法,呵呵,說來也重要。
大明王朝從創立之初就相當的重視王朝員工的考核,太祖皇帝曰:“任官之法,考課為重。鑑物必資於明鏡,考人當定以銓衡。”
明朝的官員考核分為考滿和考察兩種方式。考滿是任職考核,重點考核官員任內任職表現是否稱職,考核結果決定官員任職升遷。考滿每三年進行一次,“三年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始行黜陟之典”。
在明初的官員考核中,“考語”是官員考核評定的最重要的依據,甚至可以直接決定官員的考核結果。
直到,萬曆元年,一代能臣張居正擔任內閣首輔。
張先生擔任輪值ceo不久,就對大明王朝的員工考核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改進。他認為績效考核的根本是要確定考核的目標,同時要設定目標完成的期限,注重工作的結果和實效,而不是各方的花哨評價。
即“立限責事,以事責人,務責實效”。
這就是“考成法”的由來!
考成法規定: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賬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
六部和都察院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對所屬官員承辦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須登出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處罰。
考核結果一次不合格會被罰俸降薪;二次不合格會被降級;三次不合格就要被末尾淘汰了。
考成法是個好東西呀,在節流方面有奇效。
未推行之前,大明王朝連年虧損,每年的財政收入不過五百多萬兩白銀,而支出則要白銀八百萬兩左右,入不敷出也。
而,考成法推行之後,每年的財政收入增加到近九百多萬兩,刨除運作成本,大明王朝還有盈利結餘。
考成法有兩個最主要的考核kpi,一個是稅收徵收率,一個是盜賊抓獲率。一個是為創收,一個是為維穩,倒也符合平衡積分卡的精神。
張局正執政10年之中,大明王朝被淘汰的官員高達30。一時間可謂是官不聊生。
於是,下臺的垃圾官員和讀書人不滿了。
競有流言傳到全國,號稱,“張居正的考成法,是在與全天下的讀書人作對”!
當然了,張居正確實是個能人,在位期間你罵的再厲害,也動不了他任何一下毛線。
然而,萬曆十年,張居正去世。屍骨未寒,百官就群起而攻之,結果是家被抄,長子被逼上吊,次子與三子充軍煙瘴之地,而其本人也差點被掘出鞭屍,作為一代首輔,下場相當之悽慘。
如果,張居正壽命很長。在他的基礎上大明往前再走一步!
那麼,大明王朝或者就能在世界上,率先步入君主立憲國家的行列。這樣明後期的原始資本主義,就有可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可惜歷史沒有假設,死了就是死了。
“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小樓昨夜又東風,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難道這些身死政亡之類的事情,朱子龍會不知道?
他當然知道,那他為什麼還要與垃圾百官,以及讀書人為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