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天氣晴空,陽光明媚,秦楓開啟手機,稍作遲疑,手指從亦瑤的號碼,移向了吳馳的,“喂,出來陪我跑步去”。
濱河公園,一公裡,兩公裡,…,五公裡,秦楓手腕上的計步器不斷更新著裡程。
“哥,慢點跑,我跟不上了”,秦楓剛進入狀態,吳馳就在後面叫喚起來。
他滿臉黑線的回過頭,瞪了他一眼,“你能跟的上嗎,哪有邊跑步邊啃糖葫蘆的”。
“那小姑娘賣糖葫蘆,一根兩塊,兩根三塊,我就掏了十塊,買了四根”。
“你會算數嗎”,秦楓崩潰。
“大哥,那小姑娘漂亮啊,我多給幾塊錢,順便就要了手機號”。
“這也行,你牛”,秦楓瞅了一眼吳馳,依舊是那身白襯衣配綠褲衩,摘掉了雙層墨鏡,卻換上了一頂半包臉的運動帽,只露出一對賊溜溜的小眼睛,奇葩的要緊,他不禁心裡泛起了嘀咕,“這是多寒磣的姑娘啊,能忍痛給他留手機號”。
吳馳則以為秦楓看上了他的帽子,指著它說道,“哥,喜歡嗎”。
“嗯,顏色不錯”。
“就知道你喜歡,今年流行綠色,環保”,吳馳吐沫橫飛的說著,還不忘把帽子摘下來,大方的遞給他,“哥,送給你”。
秦楓看著那綠的發亮的帽子,欲哭無淚,只好把手一揮,“那個,我不能奪人所愛”。
“沒事哥,我訂了一箱子,誒,哥,你跑的那樣快幹啥…等等我”。
正午時分,陽光溫暖而舒適,公園裡人流也漸散了,幾個運動場地空曠下來,秦楓把吳馳打發出去,自己溜達進一個籃球場,他從地上隨意撿起一個籃球,縱身一躍,輕輕推送,球便沿著一條完美的拋物線,落入了球框中,他的身體也從半空中輕輕落地,這感覺很熟悉,很好,似乎回到了從前。
“從前”,秦楓楞了一下,腦海中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女孩逐漸清晰起來,那是曾經的亦瑤,在未遇到肖飛前,那個女孩是活潑的,很愛笑,愛和他較真,兩個人無話不談,而如今她卻有了更多的心事,連他也看不懂了。
愛情讓每個人都複雜起來,不能肆無忌憚的任性和胡鬧了,不知不覺間,他們就和所有老人一樣,開始算計著度日,惶恐而不得安生。
想到這,秦楓不禁打了個哆嗦,這正是他最厭惡的,他討厭所有老氣橫秋的東西,他認為年輕人就應該隨意些,任性些,打的頭破血流也是一種暢快,這點他與馮媛有著同樣的看法,只是馮媛早已掙脫了情感的束縛,而他,卻仍然找不到出口,他做不到不在意,他就是很在意,那個女孩是他最初的信仰,誰說魔王就不能有信仰的,他握緊拳頭,明確了自己的想法,他要堅持下去,哪怕終於有一天,他的信仰被人撕裂,被人踐踏,再補上一盆子涼水,那是又如何,這沒有什麼可恥的,怯懦的男人才可恥,他不斷給自己打氣。
“哥,你在那裡發呆什麼哪”,遠處,吳馳拉著一個姑娘跑了過來。
“我靠,這貨真是可以啊”,秦楓眼睛都直了,關鍵是,那女孩模樣還不錯,乖巧可愛,好吧,他被打敗了。
“哥,你自己回家吧,我們去賣糖葫蘆了”,吳馳笑嘻嘻的招呼道。
“你都買了不就得了”,秦楓知道,吳馳家裡條件卻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