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手裡有了靈石,那事情就好辦多了。
胡雪瑩去了賞金門,胡雪瑩說明了來意。
而胡雪瑩並未說是誰要給封劍主這封信。
而賞金門對這種簡單的任務也很樂意去接,他們只管胡雪瑩要了兩顆靈石。
而胡雪瑩從賞金門出來後,目光卻是放在了自己手上的儲物鐲上。
算上之前的,胡雪瑩現在手頭上可是有兩千多顆靈石的。
而胡雪瑩打算等到下次集會,再給姜潮買些壯氣丹送過去。
現在胡雪瑩每日修煉再加上丹藥之助,進展迅速。
而胡雪瑩也希望她在突破元嬰期瓶頸的時候,姜潮能到達金丹期。
而只要姜潮能到達金丹期,他們兩人行男女之實,交合渡氣的話,胡雪瑩只要納了姜潮的元陽,這幅肉身突破元嬰期的機率會大大增加的。
有些事情,終於畫上了句號。
但事情結束,心情未必會真的開心起來。
按理說龐娟毒殺自己的孩子,並且自殺,是刑事犯罪行為。
畢竟你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但你無權結束別人的生命,哪怕這個人是你的親人。
哪怕你的親人臥病在床,甚至主動要求你對他進行安樂死。
火化龐娟遺體的這天,姜潮也到了殯儀館。
這是他第一次不是為了公務,而參加一個人的追悼會。
火化費用,是姜潮自己出的。
而按照殯儀館這邊的說法,像是這種非正常死亡的屍體,又沒什麼有責任能力家屬的,這種屍體很可能會被送到研究機構或是醫學類院校去。
龐娟的公公還活著。
失去了兒子,又失去了老婆兒媳婦和孫子孫女,龐娟的公公也是淚如雨下,哭成淚人。
但這有什麼用呢?
姜潮雖然給龐娟的公公說了案子已經破了,兇手也已經抓到了,但在這個白髮蒼蒼的老人的臉上,卻沒有看到一點開心的笑容。
都已經失去了,就算案子破了,也只是在瘡口上貼一張創可貼而已。
參加完追悼會。
塔秋莎是陪著姜潮一起來的。
“姜潮接下來你準備接什麼案子?如果可以的話,讓我也參與吧。”塔秋莎主動申請調動到法醫鑑定中心的時間也不長。
但姜潮的事兒,卻在法醫鑑定中心屢屢被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