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平嗎?要不是你讓那兩個小孩下水,那三個見義勇為的人,怎麼可能溺水?你還有良心嗎?杜瘸子我就問問你,你還有良心嗎?”姜潮覺得杜瘸子的良心都讓狗吃了,為了掙錢連這種喪盡天良的壞心思都能做的出來!
“那姜警官,你有證據嗎?沒實證小心我告你誣賴!”
“而且這麼些年,要不是我下水打撈屍體,松花江那一片早就臭了!你們警方做什麼了?連個警示牌子都沒立過!”杜瘸子嘲諷道。
警方要是有用,還輪得著他們這些撈屍人發財?
杜瘸子用嘲諷的冷笑看著姜潮,姜潮被杜瘸子說的很不好看。
姜潮有些啞口無言,講真的,要像是杜瘸子這樣的人在哈市那樣的地方,幾乎就根本沒有機會生存。
哈市那邊這種搜救隊和搜尋措施相當完善,但在通河縣,這一切都成了滯後的代名詞。
姜潮點了一支菸。
而方剛則開口反駁道:“沒實證?那兩個小孩就是實證!而且你當時就在現場,故意等著那三人溺水並且不施救還開高價格,這也是證據!光是這兩樣證據,就足以將你帶上法庭了!”
“那你可以告我啊,方隊長,我等著!就憑你們兩個說的這幾樣東西,根本就站不住腳!我雖然是個打撈屍體的,但我也懂法律!”
杜瘸子像是塊硬骨頭相當難啃,姜潮和方剛都陷入了僵局裡。
杜瘸子說的對,光是那兩個小孩的指證似乎還有些單薄,畢竟那兩個小孩是未成年人。
而且就算加上現場圍觀人證,杜瘸子只要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似乎就可以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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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哥,如何審訊杜瘸子,咱們得再好好商量一下,最好能找到強有力的物證。”姜潮對著方剛小聲道。
“物證不好找,當時杜瘸子給那兩個小孩的保障都是口頭上的,而且那兩百元估摸著那兩個小孩早就花了,要不然他們也不會去偷東西。”方剛為難道。
“那咱們也盡力找一找,只要找到了實證,咱們才能讓這個杜瘸子罪有應得。”姜潮道。
“那試試吧。”方剛無奈也只能答應。
而杜瘸子晚上就被留在了審訊室。
姜潮去拘押室,找了那兩個小孩。
“當時杜瘸子給你們說這件事的時候,你們留下什麼證據了沒有?”姜潮問道。
“沒有。”這兩個小孩都搖了搖頭。
“旁邊有其他人證沒有?”姜潮又問道。
“沒有。”這兩個小孩又搖了搖頭。
姜潮聞言點了一支菸。
他來拘押室,還給這兩個小孩帶了東西吃。
“快點吃東西吧。”
“對了,當時是你們主動找上的杜瘸子,還是他主動找的你們?”姜潮道。
“我們沒找到東西吃,餓,就找到了瘸子叔,瘸子叔給我們東西吃的時候說的。”其中一個小男孩道。
“那杜瘸子還和什麼人有來往?”姜潮又問道。
“我們就知道瘸子叔有老婆,我們都管她叫祥林嬸。”小男孩道。
“祥林嬸?她長得什麼樣子,住在哪裡?”
“住……好像就和瘸子叔住在一起。”小男孩想了想道。
而姜潮聞言,從褲兜裡拿出了一張紙條。
這張紙條是小魏記下來的,這張紙條寫的是杜瘸子的家庭住址,而姜潮現在覺得是應該去杜瘸子家裡看看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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