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雖然有點殺雞儆猴的意味,但法院並沒有失去公允。
而姜潮聽方剛說完道:“那我回去幫邢主任一起處理這件事吧,儘量給受害者家屬最公正的結果。”
姜潮和方剛他們一起回了通河縣。
而在通河縣公安分局法醫鑑定中心。
刑婧愁眉不展的坐在辦公桌上。
刑婧去現場勘查好幾次了。
現在能確定的是那兩個大學生偷獵了七隻燕隼。
這七隻還是兩個大學生偷獵後,賣出去的可取證有記錄的。
而法院的判定的十六隻燕隼,是來自公安機關對那兩名大學生的口供。
單憑口供,沒有實證,結果是很容易推翻的。
而現在刑婧夾在這個案子裡,有種出力不討好兩邊都得罪人的感覺。
檢查院要求重新立案調查。
而法院覺得他們的判定結果的依據來自公安機關。
如果判定結果出錯,公安機關要負全責。
而分局這邊卻覺得他們當初的審訊工作,並沒有過失的地方。
而且按照經偵隊和森林公安那邊的說法,他們在兩名大學生家裡親眼見過的燕隼就有十二隻。
另外四隻則是兩名大學生主動交代的,分局這邊根本就沒有偽造候鳥數目。
各方的壓力都讓刑婧作難。
而刑婧的責任是,確定候鳥的數量,還原當時整個案子的真相。
快到了下班的時候,刑婧辦公室的門卻是傳來了敲門聲。
“邢主任。”
是姜潮的聲音。
刑婧臉色一緩道:“進來吧。”
姜潮走了進來。
“那個案子怎麼樣了?”刑婧關心道。
“已經解決了,犯罪嫌疑人已經拘押到看守所了。”姜潮道。
“解決了就行。”刑婧鬆了口氣。
檔案室裡的沉積案解決一個,案子就少一個。
“邢主任,那個捕鳥案怎麼樣?”姜潮問道。
“那個案子進展的不太順利。姜潮既然你回來了,就跟我一起負責這個案子吧。”刑婧展露出愁色道。
刑婧當著姜潮也不避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