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臨居高臨下的站在他面前,語氣裡盡是蔑視:“白家供你吃喝,供你念書,就算是狗,也會知恩圖報。”
司均當時困惑,為這個一向看起來和善的二叔突然變臉。
“收起你的花花心思,你跟靈兒不合適。更不要想著用她做你事業的跳板,就算你成了白家的女婿,想要白家的家産,也得有那份本事!”
司均詫異,紅著臉,用最真誠的表情向他解釋:“我沒有把她當跳板,我是真心的,我喜歡她!”
白臨當場被他逗笑,言辭間的鄙視毫不掩飾。
“你喜歡她?你能給她什麼?你知道她想要什麼嗎?她從小錦衣玉食,隨隨便便哪樣玩具不是精品,哪件衣服不是名牌?她的生活水平,只有在白家才可以維持,你?就憑你畫畫的再好,能養活她嗎?難道你要她像那些個普通人一樣跟你艱苦奮鬥?怕就怕,真到那一天,你未必會喜歡一個與一般人無二的普通人。”
司均當場怔住,他,確實沒有想過。
在那之前,他的人生理想就是畫畫,娶一妻子,與她白頭……
那天之後,他就像變了個人。
也放棄了想要報考的美院,改為讀金融系。
他開始迴避她,只遠遠的望。
腦海裡始終徘徊著白臨離開時說的話。
——是狗,就做好一隻狗的本份,不給你的,不要妄想。因為給你也是浪費,你根本不配。
對於一個還未足夠成熟的男生,這樣的瞧不起,反而會激發他的血性。
他拼了命的開始改變自己的人生走向,只為了讓那些錯看自己的人住嘴。
而她,也由一隻掌心的蝴蝶飛入了山林,他們越發的遙遠。
然後她十八歲。
他二十歲,已經擁有了金融系碩士學位,準備攻讀博士。
整天除了就是學習,他的生活單調的,連他身邊的蒼蠅都覺得無趣。
他的導師也用一個成語來形容他。
苦大仇深!
年紀輕輕整天板著臉,任誰看了,都覺得他像個追債的,而且有時候他還不近人情,喜歡獨來獨往。
同學們都開他玩笑,說天才的世界正常人不會懂。
他們卻沒想到有一天,有一個漂亮的女孩子,穿著白色連衣裙,手裡捧著一束玫瑰花,現在他們教學樓底下,當著所有人的眼下,大喊:“司均——我十八歲了,可以戀愛了!我喜歡你!”
那天,他被表白了。
被他曾經喜愛的蝴蝶,愛上了。
他在同學們的羨慕中被她擁抱,被她單方面親吻。
聽見她問:“司均,你喜歡我嗎?”
他張了張口,卻怎麼也說不出那句“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