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障,你還要斷親?”
宋三柱二話不說,又要上腳踢。
“住手,三柱你要幹什麼?我還在這看著呢?你要當著我的面打死這孩子嗎?”
里正怒視著這個侄子。
他做的那些事,他不是不知道,婚內和孫寡婦勾勾搭搭,休妻再娶,對前妻生的子女不聞不問,這回更好,這是被一家人攛掇著打兒子。
這就是個棒槌。
里正掃視了這一家子人,一個個如狼似虎看著這幾個孩子,彷彿這不是他們的孩子,是仇人似的。
罷了,既然孩子們求到了跟前,宋家宗族的子孫,他就得護著。
“那就斷親吧。”里正一錘定音。
斷親文書,是里正親自寫的,族長和族老們都簽字,又開祠堂昭告了祖宗。
宋錦繡也見識到了宗族的重要性。
宋家村,同宗同族,除了幾家逃荒過來落戶的,都是一個宗族的。
族長是輩分名望最高的,權威很大。有族老,有祠堂,還有兩畝族田。
即使宋家眾人十分不樂意,可族老們同意了,老宋家人也沒辦法,再不甘不願也只能在文書上簽字。
宗族裡的事,根本不用經過官府,只要族長族老開祠堂透過,跟過了官府是一樣的,契約有效。
當然,如果真鬧到官府,在法律面前,族規也得靠邊站。
即使這樣,宗族的力量還是個人不可抗衡的,除非你除族。
而同時,她也深刻明白了宗族裡男女的不同。
開祠堂,修族譜,沒有她們女孩子的事。
七歲的小弟可以進祠堂,她和妹妹不能。
兄長和小弟在裡面磕頭,她和妹妹只能跪在祠堂外面磕頭。
兄妹四個淨身出戶,連件換洗衣服都沒讓帶出來。
不過離開宋家,族裡給兄妹四個分了一個破舊的小院子。是族長這一房的,族裡一個絕戶的院子。
宋家四兄妹給絕戶磕了頭,燒了香,受了繼承就得供香火。連供三年就可。這是規矩。
土地是沒有的。
但是族老們考慮到他們的情況,從族田收成裡撥了三鬥粗糧給他們。
並且許諾等兄長身體好些了,安排了個看祠堂的活計,每月可以領一斗粗糧。也算是能讓幾個孩子活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