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鸞道:“璦皇姐不寬恕我,我就不放。”若她不寬恕,以皇帝的意思,一定會將她和親西涼。
皇帝的皇子、公主有很多,他不在乎犧牲一個年輕公主。
“繡鸞,你不是在求人,而是在要脅人。偏偏本公主最不怕要脅,你越是這般,我越不寬恕。如果沒有死人,也許我會寬恕。我的侍衛若不是你們的刺殺,他們不會死!我不會寬恕!”
江若寧落音,縱身一閃,繡鸞明明抱得很緊,連她都不知道江若寧是如何擺脫的,待她回過味似,江若寧又閃出丈許外的距離。
繡鸞兩聲嚎哭,是被嚇的,她著實不願遠嫁他鄉,更不願相伴一個老翁,“真正要害你的是慕容瑩,是她。我是被逼的,是她要脅我,讓我幫她運火蒺藜。我最大的錯,就是明知她要害你,卻沒有稟告父皇。
就算我不幫她運火蒺藜,她也會找旁人去做。嗚嗚……我也不想的,可我恨你,因為你,我娘被降了位分;因為你,我娘失寵。嗚嗚……你就不能可憐可憐我,又不是我要殺你、害你,我只是被逼。”
她也很可憐。
蕭才人也曾襄助打理六宮,可而今是六宮裡位份最低的嬪妃。日子過得很苦,皇帝又不待見,連帶著一雙兒女都伏低作小地為人。
延寧王的親事已經定下來。
可繡鸞的婚事還得皇帝做主,她只想如六公主錦鸞一般,配一個才貌雙全的駙馬,再賜一座公主府,有一筆豐厚的嫁妝,往後就踏踏實實地度日。
如此卑微的願望,因著她的犯罪,極有可能破滅,讓她嫁往西涼,她不甘心;要將她嫁給一個行將朽木的老國君,她更不願。
江若寧早就猜到是慕容瑩,猜到是一回事,聽人親口道出實情又是另一回事。“鳳舞現在何處?”
繡鸞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嗚嗚……父皇……奪了她的封號、奪了她的湯沐邑,甚至奪了她的俸祿、例賞。”
江若寧蹙眉道:“就這些?”
已經處罰得很重,難道還不夠嗎?
繡鸞點頭。她不敢看江若寧的眼睛,那一雙眼睛,像極了太上皇,也像極了容王,眸光裡蓄著滿滿的威嚴,不容輕賤,不容忽視。
江若寧道:“起來!隨我去養性殿。”
“璦皇姐……”
江若寧一把扯起繡鸞,拉著她往養性殿去。
進入大殿,江若寧行罷了禮,“父皇,今晨真正想殺我的人是大公主?”
繡鸞怯懦地立在一邊,俯在地上,大氣都不敢出。
江若寧道:“父皇,繡鸞說她最大的錯是幫大公主傳運火蒺藜,明知是用來刺殺我,她卻沒有稟父皇。”
大總管心下一沉:完了,完了,鳳歌公主犯了性子怕要鬧上一場了。
江若寧福了福身,“兒臣請父皇回答。”
皇帝看著這女兒,他剛罰了鳳舞,他心裡很煩,對鳳舞他是很疼的,那是端儀皇后所出的女兒,小時候的鳳舞很招人喜愛,曾是他最喜歡的公主。
皇帝的心一沉,“主謀是慕容瑩,繡鸞是幫兇。”
大總管暗道:這可不成!如果說是二位公主要殺鳳歌,可皇帝卻輕饒了慕容瑩,這不對啊。忙道:“鳳歌公主,大公主是因為挑唆駙馬收受賄賂、縱奴殺人、勾結地方權貴圈地等三大罪被剝公主封號,與今晨的謀刺案無關。”
殺她,只是一個導火索,讓皇帝下定了決心要罰慕容瑩。
因為皇帝無法包容一個毫無手足之情,因為一己之私便要謀殺手足的公主。
江若寧又問:“兒臣請問父皇,何為律法?”
“公平、公正、公道。”
“既是公平,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慕容瑩屢犯國法,駙馬收受賄賂、縱奴殺人、勾結權貴圈地,這樁樁件件,任何一條都當從重處罰。父皇只剝其封號、奪其沐食邑,卻讓她依舊過著富貴潑天的日子,於無辜受害者公平?父皇應將慕容瑩交予刑部按律定罪。”
皇帝原就難受,可江若寧竟然說對慕容瑩的處罰輕了。“你要朕殺了慕容瑩?”
江若寧微微抬頭,“兒臣要父皇將她交予刑部,照律處罰。至於在刑部定下死罪後,父皇是否恩赦,另當別論,兒臣以為,既然律法面前人人平等,就沒有私下處置的道理。慕容瑩先是大燕的臣民,再是大燕的公主。身為大燕之人,必要先守律法,不能因她是公主就有特例,否則何論律法公平?”
她緩緩跪下,深深一叩,“兒臣奏請父皇,將慕容瑩交予刑部關押,按律定罪。一國律法,必先天子重律,方臣民效之,嚴以守律,一個無視律法的皇家,臣子如何重視,百姓又怎會敬畏?這樣的律法豈不形同虛設?律法既為平等,無論是天子皇子還是尋常百姓,都得照律法行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此十六字,是以法治國的根本,不容褻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