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寶拍著自己的小肚子。
江若寧道:“阿寶和黑咪玩,一會兒再和小梅玩,好不好?”
她搖頭,很認真地搖擺腦袋:“我和孃親玩。”
江若寧抱起阿寶,將她坐放在桃樹下,未來的七天,她要陪著這個小女童,想到這兒她就覺得鬱悶。
人雖還在家,心卻不知飛到哪兒去了。
那個無名女屍應該被帶回縣衙了吧?
李觀會怎麼看她與溫如山的事?
她放棄名利,就是想重獲自由,李捕頭承諾過她的事怕是要辦成了,李捕頭去奉天府衙門任捕頭快一年了,他帶著家小離開青溪縣時,便答應過她:“小江,你放心,你託我的事,我定會替你辦成。”
李捕頭前不久託人轉來了一封信,“小江,你託我所辦之事遇上些難度。問過官媒署的人,解除男女婚姻,要麼女方被休或是和離,方可解除。”
也就是說,她要解除婚姻關係,就必須得讓溫如山同意才行。
當初她也沒同意,就“被成親”了,現在卻要溫如山同意。
早前,江若寧還想,大不了就使些銀子,李捕頭因辦她的事已經幾次前往官媒署了,她才知道要解除婚姻關係,這與現代的離婚一樣,若男女雙方同意,這事就簡單,若只一方要解除婚姻,難度就大了。
丫丫的,當年溫如山能騙她,這一次她也能騙溫如山。
用罷飯後,二妞便去縣衙給江若寧請假。
楊副捕頭接過請假文書,“二妞,你家裡真的有事,你家小姐要請七天假,不會是生氣了吧?”
二妞今兒瞧見了,小姐還真是被氣得不輕,“楊大叔,你怎麼知道?”
楊副捕頭說的是羅捕頭、聞仵作等人,而二妞卻想的是溫如山。
別說江若寧生氣,把死者身上的東西破壞得太嚴重,這不是一個辦案人員該有的,但凡是兇殺現場都要維持原狀,可聞仵作等人倒好,直接把死者剝了精光,還把人家的首飾給搶奪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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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叔,小姐真有事,要請假七天。”
反正破案了,最後功勞也被羅捕頭得了去。
至於現下麼,楊副捕頭還真希望江若寧撂挑子不幹。
這可是一樁命案,照著規矩,是要往奉天府衙門上報。
羅捕頭破不了案,上頭就會派捕頭來查案,一旦有結果了,這功勞就不是羅捕頭的而是奉天府李捕頭的。
楊副捕頭服李捕頭,可對羅捕頭早就瞧不過眼。
二妞回來時,江若寧問道:“楊副捕頭應了?”
“是,楊大叔問了幾句就接過請假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