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長大了就能逃脫牢籠,飛往幸福,所以我努力活著。
可我還沒有大學畢業,我才22歲,後媽就逼我嫁人了。
聽說是利益聯婚。
我覺得結婚也挺好的,至少能逃離那個地獄般的家。
可我只是從17層地獄,跳到18層地獄而已。
我挺喜歡我的丈夫,長得一表人才,有學問,有內涵。
可唯獨有一點不好,他心裡藏著另一個女人。
剛結婚時,他對我還挺好的。
但那個女人回國來找他了,他變了,變得夜不歸宿,對我不理不睬的,甚至還在我說他的心上人時,動手打我。
我第一次動了離婚的念頭。
可爸爸和後媽不允許。
我很無奈。
11月5號。
我現在剛從醫院回來,眼睛哭腫了,可沒有人會關心我。
我很累很累。
懷了三個月的寶寶沒了。
是莫東凡逼著我打掉的,原因是陳淼淼得了尿毒症好幾年了,最近有些撐不住,需要腎源。
我猜莫東凡是看上了我的腎臟,不想讓我生孩子耽誤救他的情人吧。
很想很想很想離婚,想回媽媽家,想見媽媽,想見妹妹,也想死。
3月3號
這是我這輩子最開心的一天。
我終於可以回姥姥家跟媽媽和妹妹團聚了。
莫東凡給我買了飛機票,給了我一萬塊錢。
我只要了機票,我把一萬塊存到銀行裡,放在這個家就不帶走了。
這些年,我在後媽家做牛做馬當傭人,沒有存到一分錢。
還沒畢業就被逼著嫁到莫家。
莫家算得上是自治洲數一數二的大戶人家,非常有錢。
可我還是沒有錢,一分錢也沒有。
他們不允許我出去拋頭露面,不允許我工作。
我需要購物,就去莫家的旗下公司簽單,或者拿管家的備用卡簽單。
可笑至極,我多少年沒有碰過錢了?
不管怎樣,我這輩子應該不用太花錢了。
因為我覺得,我的生命快到頭了。
莫東凡答應放我回家的條件是給陳淼淼捐一個腎臟。
其實我反抗過,堅持過,可他卻以我妹妹的人身安全威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