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了。
其他的貓貓狗狗,他爸都是養幾天,嚐個新鮮算了。
唯獨林曼瑤,跟了他爸十幾年。
他覺得,林曼瑤的存在,不但是他媽的汙點,也是他的汙點。
外面的人私底下,管林曼瑤叫什麼?
叫他爸的二太太!
這不算完,甚至有人說,林曼瑤是他小媽!
以前,他爸將林曼瑤護的極好,他沒找到機會。
現在,他能力越來越大,權利越來越大,他能找到的機會多了。
終於,這一次,他出手了。
他讓林曼瑤身敗名裂,他倒要看看林曼瑤以後還有什麼臉在大庭廣眾之下,給他媽難堪,還有什麼臉,在他面前耀武揚威,擺出一副“小媽”的架子。
從他做的時候他知道,這次,他觸及到他爸的筋骨了。
想要弄倒林曼瑤,當然要先奪取他爸手的權利。
不然的話,以他爸手的權勢和資源,他有一萬種方式可以幫林曼瑤洗白。
於是,他籌謀許久,先奪了他爸的權,將他爸趕出公司。
緊接著,他便爆出林曼瑤的醜聞,讓林曼瑤名聲掃地。
沒了權利,他爸也不過是個普通人。
即便他爸暴跳如雷,心有不甘,他爸也毫無辦法。
於是,他爸故技重施,又回家去找他媽告狀了。
可他已經徹底的厭倦了。
厭倦了陪他們玩兒這種週而復始、週而復始的遊戲。
他對自己說,這是最後一次。
這一次,他幫他媽解決林曼瑤,解決那個在他媽心紮了半輩子的刺,當是還了他們的生恩。
這一次,他爸媽怎麼對他,他都心甘情願的受著,當是還了他們的養恩。
這次之後,他們愛怎樣,怎樣,他再不與他們糾纏。
他已經二十幾歲的人了,他不想這輩子陷在他們的泥沼裡,無法脫身。
他想去過完全屬於他自己的人生,再不做誰的提線木偶,再不做誰洩憤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