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將事情經過講得輕描淡寫,可從她簡潔的話語中,不難拼湊出當日的片段,想象得出那時情形是何等的驚心動魄,可聽當事人講起來,毫無情緒的起伏,與其說是在講述親身經歷的事,倒不如說是在講別人的故事,無波無瀾的。
這樣的表現實在不像一個十幾歲,還沒走進社會,未經歷過世事的未成年少女該有的,如果稍有差錯,後果不堪設想,但小兔看起來卻不以為意,這心智未免太過成熟,這反應未免太過淡定,把負責審問的女警官給驚著了,久久不發一言,光顧盯著小兔看,判定她所說的話究竟是真是假,看小兔的樣子倒不像在說謊話,可若真如她所說,事情未免實在太過巧合了,身邊負責記錄的警員輕咳一聲,提醒女警官別關顧著發愣,正事要緊,而女警官也及時醒悟,就方才的話小兔的講述內容對她提出問題:“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李家母子對你下『藥』?你吃了安眠『藥』,應該意識不太清醒才對,又是怎麼撐到離開李家的呢?你說你離開的時候打了死者一棍子,這麼說你承認重傷過死者?你離開家的時候是幾點?”
“我沒有證據證明,飯菜被我吃進了肚子,那杯水也被我打翻了。對,是我拿棍子打傷了她,用了最大的力氣。用棍子打暈李金媽媽之後,我就跌倒在地上站不起來,一點力氣也使不上來,掙扎著站起來的時候,『摸』到一片碎玻璃,給兩條腿上都紮了一下,恢復了一些力氣,拄著用來打人的那根棍子,離開了李家。至於究竟是幾點,我不知道確切時間,不過大約應該是在七點半左右。”小兔一一回答了女警官的每個提問,無一遺漏,據實回答,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你口中所說的棍子是這根嗎?”女警員從資料夾裡取出幾頁紙,上面是從不同角度拍攝的棍子的照片,很清晰。
“是。”小兔看了一眼就認出了這根棍子,這就是她帶出李家的那根,因為它是斷的,是筱奔打李金的時候弄斷的。
“這個斷口是怎麼回事?你打完李娥後,它就斷了嗎?還是之前就已經斷了?”女警官問小兔關於斷口的問題。
“不是我弄斷的,至少在我離開李家之前,它沒有斷,是被筱奔打李金弄斷的,筱奔就在門外。”小兔實話實說。
“如果沒什麼要補充的,今天的審問到這裡就結束了,以後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會隨時找你,希望你能協助調查。有人保釋你,所以你現在可以離開了。稍後會有同事帶你去驗傷,麻煩到時候展示一下你的傷口,我們需要拍照留作證據。”女警官在例行的審訊結束的時候,按照慣例,說了一系列沒什麼特別的套話,而後對小兔提出了驗傷的要求。
“好。”小兔大致也能猜到是誰對她取保候審,沒說什麼,對於驗傷的要求,她一口答應下來,很是順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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