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
張坤連忙走出去。
從陳青坡的手中搶過手機。
那一雙油膩的大肥手,將手機染的油膩膩的。
不過,陳青坡卻不敢有任何的反抗,甚至連一點不滿的情緒都不敢有。
沒辦法。
張坤實在是太狠了。
同時,也太有錢了。
殺了他們的帶頭大哥之後,就甩出了二十萬。
沒錯,這二十萬就是給他們的。
不過,也不是白給的。
一人十萬,拿了錢之後,他們要親手將他們的帶頭大哥的家人給弄死。
否則的話,張坤就將這些錢在他們以及他們家人墳前燒掉。
為了自己的家人,也為了自己的小明,不管是陳青坡還是老李,都沒有別的選擇。
所以,那天晚上,帶頭大哥的一家人都消失了。
沒有人知道去了哪裡。
身上有了人命之後,兩人只能死心塌地的跟著張坤。
當然,兩人本來就不是什麼好玩意。
準確的說,包括他們帶頭大哥,他們三個都不是什麼好玩意。
抽菸喝酒燙頭,嗯,這些都是常事。
也不是什麼不好的事情。
不過,不管是抽菸喝酒還是燙頭,都沒有給過錢。
這些都是小惡。
也是明面上的。
至於暗地裡,這三個人是拆遷公司的一員。
死在三人手中的無辜之人雖然不多,可是,算下來,每人最少都有一條命。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張坤拿出二十萬塊錢,讓他們選擇的時候,他們才會毫不猶豫的做出了選擇。
良心?
早在進入拆遷公司的時候,就拿出來餵狗了。
那個時候,狗還是吃的。
畢竟,那個時候的心還沒有那麼黑。
也沒有那麼噁心。
哪像現在,就算是沒有心了,裡面還是會散發出一陣陣的惡臭味。
那是黑如墨水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