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皎月當空,明燈晃晃,湖中游船來來往往,依稀有著管竹笙歌順著風飄至有心之人的耳畔。
兩個挺拔而立的背影下,是良久的沉默。
此情此景,縱是李晗再頑劣喜鬧,也是靜下了心來。
遼闊的夜空,總會引人心神曠寧,含蓄地包容著所有或是可笑或是真誠的志向與期許。
半晌,毫無徵兆地,李晗聽到了身側之人並未夾雜過多情緒的一聲:“我要成親了!”
霎時有如流星於夜空,打破了李晗關於未來的思索,將他的神志拉回。
李晗有些懵,你的婚約不是幾個月前就定下了嗎?
在歐陽越簡單地解釋後,李晗才知曉原來具體的婚期已然定在了八月十五。
他聞言立即表明了祝福之意後,亦是瞬間讀懂了歐陽越的暗示。
李晗鄭重地朝歐陽越作了個半揖,笑得真誠:“就是不知,小生可有幸做這個迎親之人?”
南風習俗,大婚當日,新郎迎親時只有一人隨行陪伴左右,號為伴官,多以未婚之兄長血親任之。若是近親在大婚當日無法趕到場者,亦可尋摯友代之。
而身為伴官,上至大小禮節,下至迎賓待客之道都要專門學習,特別是歐陽越身為王爺,其伴官必免不了還得多學幾套宮中禮制。
歐陽越卻似未料到李晗會主動請纓,畢竟李晗生性喜樂,最是煩悶那些規矩的。
事實上,歐陽越在此前甚至尚未想過那日請誰做伴官。
而如今既然李晗提了出來,細細想來,歐陽越心道讓他做自己的伴官倒是再合宜不過。總歸,他和那三個哥哥平日裡也不常來往,伴官必得是自己親信之人才好......
再者,李晗與自己有竹馬之誼,歐陽越便未多猶豫,爽快地順水推舟應下了。
同時明瞭李晗為了自己的大婚不惜忍受“規矩煩擾”的心意,歐陽越索性也學著李晗的腔調陪著他胡鬧了一番:“幸哉幸哉,小王與公子之意竟不謀而合,那便——勞煩李公子費心一遭了!”
於是,當晚在李晗被平日裡最是板正的歐陽越突如其來的動作嚇恍了神後不久,幾人終於坐上了馬車,歸王府而去。
第二日,歐陽越便將請李晗作為其伴官之事上報給了南風皇。
南風皇對於歐陽越的行事向來不會多加干涉,也是知曉他幾個兒子間氣氛微妙,便欣然同意了。
然而,就在歐陽越代領了南風皇給李晗的任命旨意回到王府,把李晗喚來正廳交予他後沒一會兒,王府又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
“六哥!母妃喊我來看看你!”
還未見著人影,李晗和歐陽越就同時聽到了一個清亮活潑的嗓音。
歐陽越倒是依舊穩如泰山,只挑了挑眉,別有深意地看向了李晗,眼中閃過了一絲不易察覺的戲謔之色。
而李晗卻是已無暇顧及歐陽越所為了,在聽到那個突兀的聲音的瞬間,他的瞳孔就下意識地瑟縮了一陣,本來在一雙桃花眼的映襯下顯得笑意盈盈的臉上亦是瞬間褪去了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