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亞草原上的北遼人已經跑沒影了。
狂熱的捕奴浪潮褪去之後,託亞草原上的畜牧業又蓬勃的發展了起來。
現在登州也在效法著東寧國,引進了很多紡織儀,開始學著用羊毛來製成衣服等製品。
而託亞草原和登州的婦孺們每天也多了一項工作。
那就是每天盤坐在院子裡織毛衣。
一件上好的毛衣絕對能賣出上好的價錢,有的時候甚至比一頭羊都值錢。
登州的女人們都是心靈手巧的,她們每個月最少也能織二十件毛衣。
這筆收入甚至超過了很多男人的收入。
商人們會挨家挨戶的上門收購,這也省去了女人在街上拋頭露面的尷尬。
畢竟,現在的大契還是儲存著封建皇朝的封閉思想的。
女人就應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若是整天拋投露面那就是不守婦道。
但這樣的情況隨著進入了工業時代之後就好了很多。
這些女人們就算是不為了賺錢養家,只為了給戍邊的父親或是種田的丈夫織一件毛衣,那也是很值得的。
“相公回來了!”
蓉娘擱下了手中的針線,急忙起身上門口迎接自家相公。
她是個北遼女人,她的丈夫馮潤冰是個登州的一個老軍戶了。
在登州一直都是男多女少的局面,馮潤冰以前只是個普通計程車卒,要按之前的條件,他一輩子都不一定能娶得上媳婦。
不過,上次對戰北遼的戰役當中,馮潤冰作戰表現英勇,被獎賞了一大筆錢,他就用這筆錢買回來了蓉娘。
起初的時候他也只是那蓉娘當做一個發洩的工具而已,畢竟只是一個買回來的奴隸而已。
但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相處,馮潤冰發現蓉娘這個人的性子很好,而且做活手腳也是很麻利的,是個不可多得的女子。
最重要的是蓉娘對他照料的也是很好的,於是他就像官府上了請求,正式迎娶了蓉娘。
按照登州奴管的要求,蓉娘正式嫁給了馮潤冰之後,就再也不是奴籍了。
她正式的成為了大契的子民。
北遼女人在草原上的生活本就艱苦,蓉娘更是活的不易。
她很小的時候就沒了母親,他的母親是因為給男人生個兒子,所以連續八年生了十二個女兒,最後生十三弟弟的時候難產死了。
原本蓉娘一位她的爹會不再娶妻了,但沒想到母親死後都沒過一個月,她的爹就把另外一個女人帶回了家。
沒錯。
北遼女人的命比草芥還要賤。
在北遼,女人就必須要依附男人才能生存。
出嫁之前是父親主導了自己的命運,而出嫁之後則是要依附於丈夫的恩澤。
就算是丈夫對自己拳腳相加,那自己也只能默默地承受,但凡有一點反抗的意思,都只會應該更狠的打罵。
最重要的是,被外人知道了,他們還要說是女人的不好。
自從蓉孃的母親死後,蓉孃的父親為了能夠養活弟弟,就把十二個姐妹全都給賣了。
蓉娘是老十二,她嫁給了馮潤冰之後,日子過的還算幸福。
吃喝雖然不是最好的,但最起碼馮潤冰對她不再像是奴隸一般拳腳相加了,也知道愛惜她,不再她難受的日子裡對她發洩本能的情緒了。
至於她的姐姐們是什麼樣的命運,現在過的好不好,蓉娘自然也都不知道了。
不過,從母親的遭遇來言,她們大機率是在北遼的某個帳篷裡,不停的充當著生娃機器吧。
如果很幸運的難產死了,或許還真就是個不錯的選擇。
蓉娘是個很能吃苦的女人,她小小年紀就會獨自擠牛奶和做飯了。
也因為這樣她才沒被她爹給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