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陽想要再次確定一遍。
“是啊,有錯嗎?”
孫要記得這是宋朝的律例啊。
“大人,犯賭博罪是可以判充軍,只是那賭場管事兒的人有十幾個,如果都判發配充軍,我們也沒有那麼多公人押送啊。”
陳陽問道。
孫要明白了,元縣縣衙連自己在內吃俸祿的人也不過四十來人,押送十幾個人去充軍,至少也要20個公人,如此一來縣衙人手就不夠了,說不定這期間會出什麼亂子。
“到時候,我自有安排。”
孫要想到了如何安排,就先賣了個關子,他想的是幹嘛發配那麼遠?不如直接丟到大散關去。
陳陽走了,孫要自己有安排就行了,他只是個師爺,並不是做主的人。
第二天,元縣縣衙。
差役們陸續點卯上差了,但是他們到了之後發現今天太陽竟然從西邊出來了,除了兩次審案坐堂的縣令大人,今天居然比他們來的還早。
這些差役詫異歸詫異,還是很快的反應過來了,筆直的站在兩邊,不知道縣令今天要做什麼。
時間就這麼慢慢的過去了,孫要一邊喝著茶,一邊無聊的看著一些文案。
差役們受不了了,平常師爺坐在這裡的時候,他們還可以站的東倒西歪,也沒人會說他們,今天縣令親自來了,他們不敢再平常那樣了,一個個悄悄的抬一下左腿,然後換右腿抬起,看了看天色,快中午了,這都站了三個時辰了,關鍵是還不像外面站崗的,有得換班。
在等什麼呢?陳陽也有些疑惑了,他在下手點的師爺位置上,都快要睡著了,這些文案大人都翻來覆去看了幾遍了。
“咚咚咚。”
就在眾人大惑不解等著中午吃飯的時候,外面傳來了擊鼓聲,擊鼓聲,那就是有人告狀。
孫要來了精神,放下手中的文案。
“外面何人擊鼓?帶上來。”
差役們好奇的看去,這一看不得了了,居然來了這麼多人?
外面的一大群人走了進來,為首的是幾個老者和前日孫要碰見的吳志,他們果然來告狀了。
吳志和幾個領頭的老者走了進來,其餘村民盡都在外面候著。
“堂下何人?為何事擊鼓?”
孫要看著吳志問道,眼神裡露出一絲讚賞。
“小人南閣村村民吳志,和我南閣村所有鄉親一同有冤要伸。”
吳志跪在地上恭敬的說道。
“你們有什麼冤屈啊?竟然這麼多人一起前來?”
“大人,我們要狀告本縣富戶張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