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豈不是說,穿上這些東西,幾乎就等同於死了?”老鴇心底發寒。
“比死更難受。是行走的活死人。”知府言道,旋即他嘖嘖打量,“而且,死後轉世,也是為畜為牲,這才是最慘的,永世不得翻身。”
“剝名之刑,看似流放,其實是一步一步,自塵世中剝離出去,故什麼殺頭,與之相比,不過兒戲罷了。”
“而且行刑之人,會服下一顆清神丹,丹乃是益丹,可清明人之神志,一顆值上百兩,但用於此人之身,便是清醒的看著,自身被步步剝離,永世不得翻身。”
“慘啊!”
知府喝了一口酒,雖是感嘆,卻不難聽出,那幸災樂禍的意味更甚。
且此話故意當犯人之面來說,剝名途中的犯人,被反覆提醒,此刑之重,此刑之難,來生悽慘,好似一針針,扎入心扉。
比直接上刀子,還要痛上幾分,幾人那交談,落入犯人耳中,顯然對方身在微微顫抖。
眼中恐懼,無奈,彷徨,幾乎溢位,並且什麼都做不了,只能站於身旁,任由他們施行。
忽的,犯人腿軟,欲要摔倒,踉踉蹌蹌。
這一幕,卻又引得幾人暢笑,老鴇戲道:“她可聽得怕了哩。”
“換你你不怕?”知府反問。
“怕,怕得很哩。”老鴇笑道:“只是我這等小人物,這等酷刑,怎的也輪不到我頭吧?”
“這身行頭,只怕不便宜哩。”
知府笑道:“你倒聰明,倒真被你說中了,你便是想嚐嚐這滋味,也輪不到你等頭上。”
“唯有朝中大官,才能的女帝寵幸,賜下這大機緣啊。”
此話一出。
老鴇眾女,無不驚訝,好奇問道:“那這人,還曾是大官?比之知府大人如何?”
知府嗤笑一聲,“我連給他提腳趾頭都不配。”
“廝!”
從人倒吸涼氣,又側目那搖搖欲墜的犯人,這模樣淒涼之人,竟還有這般輝煌過往。
旋即心底又一寒,設身處地,換位思考,這份落差,定然極大,直叫人逼瘋不成。想想曾經大官,剝去一切,不人不獸,摘不去的遮身袍,剪不開的罪孽繩,甩不去的玄鐵拷。
“好毒。”一女心底念道。
“來,敬這位大官一杯。”知府抬起銀樽,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