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跑的?”
“跳窗!”
“呵,你不去說書真是浪費了人才。”
“你居然認為是我編的?”
“你說呢?我們常理都知道,火車在高速行駛過程中,産生的動力,完全可以置人於死地,你說他們跳窗,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跳下去生還的機率很小?”
“這個問題你就要去問他們了。”
“那我再問你,”男警拿起淩軒的身份證,上面寫著——
姓名:淩軒
性別:男
民族:漢
年齡:17
出生年月:2000年12月15日
地址:西南省fy縣淩河鎮永西村68隊
身份證號碼:50079
“你來渝州市做什麼?”
“找一個叫林萬雄的人。”
“找他做什麼?”
“當然是工作了。”
“你們是親戚還是朋友?”
“我可以說都不是麼?”
“可以,那你又知道林萬雄是什麼人?”
“警察同志,你這話就問得奇怪了,林萬雄不就是做生意?我找他工作,當然是我的僱主了。”淩軒心想是任務的僱主,而不是工作的僱主。
“還是我來告訴你吧!”男警說道:“林萬雄乃是林氏集團董事長,渝州市最傑出民營企業家,渝州市商會名譽董事,網際網路優秀的先行開拓者。你一個既不是親戚也不認識的人找他,說要來工作,你覺得會有人相信麼?”
“這跟事實有區別嗎?”淩軒反問。
“事實就是你一直在撒謊。”男警突然大聲道。這還是他當了這麼多年警察,遇到的第一個難纏的犯人,恨不得沖上去將對方狠狠打一頓方能解氣。
“我說的可都是實話,愛信不信?”淩軒幹脆別過頭去說道。心想以後出門的時候還真得好好看下黃歷,別為了發財,給自己惹一堆麻煩事,那就不好了。
“淩先生,你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服我們,所以我只能說抱歉。而且從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是人證物證確鑿,你如果再不拿出有力的物證反駁的話,那就只能在法庭上見了。”
淩軒心想人證倒是有一個,就是坐在他旁邊的那個小妞徐子研,可上哪兒去找?早知道會出這檔事,當時就應該厚著臉皮向她要來手機號碼,現在可好,火車上大部分都已離開,誰還會給他作證,要是眼鏡男還在,可能會幫他吧!
淩軒有些不確定,但還是覺得眼鏡男是有正義感的人。
想了想,他連忙說道:“你說的證人就是那個舉報我的人,我想跟他當面對質,這個權利還是有的吧!”
“這個可以。”男警不假思索的點頭,按下面前的按鈕,對著耳機說道:“帶證人進來。”
與此同時,在另一個房間內,舉報淩軒的中年男子被一名警察帶到了審訊室,和淩軒隔空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