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知道的時候,他已經把宅子收拾妥當,人都要搬進去了。
白果“呯”的一聲,把他的門推開,一臉氣惱地說:“你還是要走,從外面回來,也不在王府裡待著。”
高軒這回倒沒氣,一臉平靜地看著她說:“我當然要走,你在王府裡一輩子,是因為跟這裡有感情。
可我在這裡算什麼?我原本就是李雲平的一個階下囚,就算是現在放出來了,也不能跟他成為朋友。
非親非故的,我為什麼要住在他的府上?”
白果說:“你可以為雲平王府做事的,王爺很大度,能接納所有人。”
高軒挑了一下眉毛:“我為什麼非要為他做事?我又不是一個廢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過的更好,為什麼一定要依靠他呢?
再說了,就算是為雲平王做事,暫時也住到這裡,但以後呢?
我可不想你白將軍,我將來是要成婚找媳婦兒的,還會生一堆的娃,難道都住在王府裡?”
這句話如重錘一般,直接把白果打的說不出話了。
是呀,她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像她一樣。
她從小跟在李雲平身邊,在王府裡長大,可高軒沒有,他甚至還曾經刺殺過李雲平。
而李雲平對他也沒有一絲好感,去年還因為陸未的事,當場打了起來。
他住在這裡是不怎麼合適的。
如果他以此為理由說,白果也是能接受的,可他卻不是這麼說的。
他說自己以後要成婚,要跟別的女人住在一起,還要養幾個孩子。
到了那個時候,他還會記得有白果這樣一個朋友嗎?他還會出來跟她一起喝酒,陪她一起破案嗎?
怕是再也不用想了吧?就算是高軒能做到,她白果也不能,總不能去摻入他的家庭,讓他和他的家人難受吧。
她從高軒差不多已經搬空的房屋裡退出來,一句話也沒再說,臉色卻是慘白的。
白果回了自己的房間,陡然想起去年高軒走時,給她留的信,似乎還帶走了她的一把短刀。
如今回來,那把短刀也沒見他使,白果也沒在屋裡看到。
怎麼說也是她的東西,既然他要成婚,那理應把自己的東西還回來。
所以她還沒在屋裡坐穩,就又急急起身往高軒的房裡去。
可惜她去晚了,高軒已經先一步出府,去了自己的新宅。
白果想都沒想,騎馬就追了出去,可是出了門卻想起來,自己連他新宅在何處都不知,就愣在路口發怔。
這時聽到身後也傳來馬蹄聲,然後是高軒的聲音:“白將軍這是要去哪兒,急匆匆的,是不是又有什麼大案?”
白果猛然轉身,見高軒也騎在一匹馬上,與她只隔著很近的距離,且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她。
“沒什麼大案,我只是想找你拿回東西。”
高軒“哦”了一聲,半晌才又問:“什麼東西?”
白果:“你上次走時,曾在我房裡拿了一把短刀走,那東西跟著我很久了,如今怕是也用不著了,不如還我。”
高軒又頓了一下,然後點頭:“好啊,確實用不上了,那就還給白將軍吧。
不過短刀被我搬去了新宅,你要現在跟我一起去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