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們要結婚了。”
空氣裡流轉著烈酒的味道。
宋晨曦明明應是初升驕陽般的眼眸,現在卻已呈現出夕陽西沉的落敗感。
“恕我直言,宋小姐這樣的行為在外人看來,很不厚道。”
仗著自己所有的,去威脅拆散一對有情人……
若是放在八點檔的狗血連續劇中,宋晨曦必定是那受人唾棄最惡毒不過的女配角色。
更何況,眾人所知。
當年,宋知允捨命救下被綁架的宮辰,至今手臂上還留著即便手術都無法去除的嚴重傷疤,可想而知,當年那傷痕必定是深可見骨的。
救命之恩,當獻身相報。
不知林寒星的這句話勾起了宋晨曦怎樣回憶,半響不曾說話。
可很快,她卻站起身來。
林寒星眼神清冷的看著宋晨曦,看著她突然解開羊絨大衣的動作。
今日的宋晨曦,裡面穿著件套頭的高領白色羊毛衫。
只見她動作輕柔的自下而上將毛衫脫下,只留下裡面的吊帶衫與內衣。
瘦。
宋晨曦很瘦。
就像是皮包骨一樣。
可很快,林寒星的目光卻定定的落在她手臂上。
一道白慘慘的傷疤,安靜的躺在那裡,就像是在向她無聲訴說著真相。
有意思。
“當年救了宮辰的人……是你。”
林寒星與宋晨曦對視。
她衣著單薄的站在自己對面,就這樣將她隱藏多年的秘密曝露於天日之下。
林寒星的聲音是肯定句而非疑問句。
“所以,是宋知允欺騙了所有人,搶了原本屬於你的恩情?”
宋晨曦重新坐下來。
這些年,為了隱藏這個秘密,她在公眾場合從來都不曾穿過短袖的衣服。
“當年,宮家正身處權利交替漩渦中,有內賊給宮辰下毒,雖然很快就被識破,但是他的眼睛卻受到影響,整整三年時間都沒辦法正常視物。”
這些話,她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提起過。
“我喜歡他,很喜歡。”
從進門到現在,唯有在說到這句話時,宋晨曦的臉上露出了發自內心的笑容。
帶著些少女的羞澀。
與跟現實交織後的濃重悽苦。
“但他從小就很討厭我,我只能用知允的身份接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