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貴還是有些不敢,“她這次可不一樣了,打一頓估計不行,建國,要不然,你跟她離了算了,反正你在城裡也結婚了。”
“不行。”
王建國堅決不同意,他有自己的主意,一旦和楊春華離了婚,三個孩子誰養?都是他的種,他絕對不允許楊春華帶走。
但讓他自己養,他不願意,一是縣城花銷大,養不起,他和於菲菲有了兩個孩子,算上楊春華生的,就是五個了,他的工資根本不夠。
再說了,就是他願意,於菲菲也不願意。
王建國看一眼王富貴,還有他爹孃,年紀大了,以後誰伺候,於菲菲那個嬌滴滴的性子,別人伺候她還差不多。
還有家裡的地,楊春華又種小麥,又種玉米,還貼著邊種大豆、高粱、芝麻,還有花生紅薯,又新鮮又實惠。
這些東西村裡看著不起眼,但城裡樣樣得花錢買,這些他全從家裡倒騰,能省不少錢。
還有賣糧食的錢呢,夏賣小麥秋賣玉米,一年五六千,他一個月工資也才六百來塊,楊春華賣一年的糧食,能頂他差不多一年的工資,這也是他在於菲菲面前的底氣。
至於賣了糧食後,楊春華怎麼生活,那就是她自己事,跟他沒關系。
所以楊春華這個人,別看又醜又幹巴,三棍子憋不出個屁來,但其實作用很大。
只不過王建國從來不會告訴她,他只會說她醜,說她土,說她文盲什麼都不懂,手裡有錢都不會花,只配在家裡種地。
王富貴也只得作罷,他們傢什麼事都聽王建國的。
王建國又去找了於菲菲,於菲菲是護士,主意更多,“我給你拿兩針藥劑,你回去給她打了,折騰她幾回,她就聽你的了。”
忽然,於菲菲又冒出個主意,“現在縣裡缺血,要不然,你把她弄來,我們抽她點兒血,賣血的錢我們得了,讓她身體也虛弱了。”
“行,這個主意好。”
一說到錢,王建國一百個同意。
等王建國走了,於菲菲冷笑一聲,上面剛剛查出來,最近獻血的人,很多都查出了xxx病,聽說是抽血的針頭消毒不幹淨,幹脆讓這楊春華也染上得了,不出幾年她就死了。
至於楊春華的兒子,她根本不考慮,又不是她兒子,關她屁事!
還有王富貴和李秀芝兩口子,於菲菲也根本不管,兩個老頭子老婆子,消停在村裡待著就行了,也就王建國心疼他們。
要讓她說,那麼年輕,就該天天幹活,還不到五十,養什麼老!
王建國一出來,正要叫上兩個人去石頭村,一起收拾楊春華,就看見楊子民捂著肩膀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