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比例是三比四比三的分配比。
三成是公司的,四成是藝人的,另外三成用在服裝,化妝和宣傳上。
宣傳要是沒用到這麼多錢,年終的時候這些錢就回到藝人手裡。
現在沈清青說要改合同,那就是要該這個收入分成比例了。
毛維:“好,沈總,你說吧,要怎麼改。”
沈清青:“其他不變,合同年限改為十五年。”
“分成比例由三比四比三,改成四比三比三,其他不變。”
也就是說,之前公司的三成收益變成四成,藝人收益由百分之四十變成百分之三十。
毛維:“好,我同意。”
其實能掙多少錢,現在對她來說根本不重要。
毛維現在一心就想著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不想每天提心吊膽的。
毛維其實對這個合同簽約十五年有一些猶豫。
她想著生意都是可以談的,這十五年也太長了。
公司續簽也才五年,這十五年不是連著三次的選擇機會都沒了嗎?
不過毛維已經答應了,她也不能說什麼。
還是先想著怎麼能把眼前的事情度過吧。
沈總雖然是這麼說,但是這還有個前提。
今天這件事情她們能和張巧私下解決。
扒拉了一下自己手裡的資源,張巧演了這部戲以後說不定會身價大漲。
自己要打動她,肯定要下一番血本了。
沈清青把這件事情初步解決了一下,然後趕緊去休息了。
上了一天班,著急忙慌地去趕飛機,然後又處理了這麼久的事情。
沈清青感覺自己都是飄著回到房間的。
明天還要去跟導演商量劇組的事情。
沈清青腦子裡稍微有了一些想法以後,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一早,沈清青在佳佳的催促下醒過來。
這可真是煎熬啊,天天晚睡早起,感覺身體被掏空。
不過現在因為自己公司的藝人出問題,整個劇組現在都處於停機的狀態。
要是不快點跟導演溝通好,那真的是丟人又丟財啊。
導演其實已經在片場了,雖然劇組的女主角,女三號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