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哲:……
好訊息,董事長終於當上了。
壞訊息,集團一兜子的官司。
首先,他得先把漏稅那塊給補上,並且還要交上巨額罰款。
他哪裡有這個錢。
公司的流動資金那也不夠。
於是同汪倩商量了一下之後,就只好賣股份──
另外,各式各樣的賠償,讓羅哲頭皮抓麻,眼睛發黑。
他沒想到自個臥薪嘗膽的結果就是接了個燙手山芋。
一個搞不好,他得進去也說不定。
他哪裡知道一個這麼大的集團公司,每天要支出那麼多,財務經過巨額賠款之後,明面上流動的錢都快沒了。
羅哲就這麼在董事長的崗位上水深火熱的過了三個月。
這三個月簡直讓他生不如死。
屬於汪倩繼承的那些股份也在不斷的拋售中,沒有辦法,沒錢了。
要各種償債。
還有銀行的貸款。
他們夫妻倆根本就不懂管大型集團。
那些股東可都是老奸巨滑,他們此時不坑這對夫妻,那要到何時去坑?
於是,就這麼短短的時間內,汪氏集團就陷入到了財務危機,夫妻倆欠債累累。
他們只得把他們在汪氏集團的最後股份都給賣了。
這還不夠,汪倩還賣掉了汪家的老宅,和她名下的其他房産。
就連萬裡文華的那一套,她也沒有保住。
最後,她只能搬到給羅家的那套房子去。
──
雲月低價收購了他們的股份,然後以原先的市價賣給了汪氏集團的對家。
那汪氏集團徹底易主之後,這股票就開始大漲。
而雲月手裡持有大量的汪氏低價股票。
等漲到大半的時候,她就把手裡的那些股票全給拋掉。
股份和股票這兩樣,就這麼一進一出──給雲月積累了上百億的財富。
她這邊風生水起,真正的過起了富婆生活。
但汪倩跟羅家人住一起,則開啟了她水深火熱的日子。